預算機關
原住民族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999,114,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族教育、培育原住民族人才及推動原住民社會教
育及終身學習。
2.辦理數位部落啟航計畫。
3.辦理原住民族文化振興與發展計畫。
4.辦理原住民族語言振興計畫。
5.協助5家無線電視台數位頻道及公視HiHD頻道上鏈及捐
贈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辦理原住民族傳播
。
6.辦理「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有關教育文化業務。
預期成果
1.深化民族教育內涵,培育原住民族各類人才,營造原住
民終身學習環境。
2.建構部落數位智慧環境,滿足原鄉部落對科技的需求,
實現原住民數位公平機會,提升部落競爭力。
3.保護原住民族文化資產,強化原住民族文獻調查,發展
原住民族文學,促進部落永續發展。
4.強化瀕危語言復振,落實族語學習向下紮根,充實各類
族語教材教具,帶動族語學習風氣。
5.保障原住民族地區家戶收視權益;營造原住民族媒體環
境。
6.加強都市原住民族文化傳承及建構語言學習環境。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7預算 | 106預算 | 106差異 | 106比例 |
|---|---|---|---|---|---|---|---|---|---|
| 02 | 原住民族文化維護與發展經費 | 1.保護原住民族傳統文化資產、強化原住民文 獻研究,推廣原住民族文化藝術60,000千元 。〈業務費24,944千元,委辦費1,000千元 ,設備及投資9,438千元,獎補助費24,618 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2,000千元,對 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5,118千元,政府機關 間之補助2,0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5, 500千元〉 (1)調查、整理、推廣及應用原住民族文化 資產35,805千元。 <1>召開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推動小組會議1 00千元。〈業務費〉 <2>補助辦理傳統祭典(儀)、文化活動及 參與國際文化藝術交流活動18,618千 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2,000千元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5,118千元, 政府機關間之捐助2,000千元,對國內 團體之捐助9,500千元〉 <3>調查、整理及修復原住民族文化資產1 7,087千元。〈業務費11,634千元,設 備及投資5,453千元〉 (2)調查、整理、編繹及推廣原住民族文獻1 4,195千元。 <1>召開原住民族文獻會210千元。〈業務 費〉 <2>與國史館合作辦理台灣原住民史專題 出版計畫1,000千元。〈業務費〉 <3>整理、編(翻)譯及出版國外(內) 原住民族文獻10,385千元。〈業務費 8,000千元,設備及投資2,385千元〉 <4>辦理原住民族文獻期刊出版、電子期 刊發行及網頁維運2,600千元。〈業務 費1,000千元,設備及投資1,600千元 〉 (3)推廣原住民族文化、藝術、文學10,000 千元。 <1>辦理原住民族文學獎及文學營4,000千 元。〈業務費3,000千元,委辦費1,00 0千元〉 <2>辦理培育原住民族藝術人才計畫6,000 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辦理原住民族部落活力計畫23,004千元。〈 委辦費6,781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資 本門3,452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8,6 95千元、資本門4,076千元〉 3.尊重平埔族群文化自我認同,建構平埔族群 民族權利,辦理平埔族群語言及文化振興計 畫21,000千元。〈業務費5,900千元,對直 轄市政府之補助8,703千元、資本門847千元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4,187千元、資本 門363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000千元〉 (1)補助辦理傳統祭典(儀)、文化及傳統體 育競技活動1,0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 捐助〉 (2)辦理平埔族群聚落營造計畫17,000千元 。〈業務費5,5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 補助7,203千元、資本門847千元,對臺 灣省各縣市之補助3,087千元、資本門36 3千元〉 (3)辦理平埔族群語言復振計畫2,600千元。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500千元,對臺 灣省各縣市之補助1,100千元〉 (4)召開平埔族群原住民族事務小組會議400 千元。〈業務費〉 4.辦理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 員會文化、歷史及語言小組調查研究計畫2, 000千元。〈業務費〉 (1)原住民族文化、歷史及語言各時期流失 、限制等狀況調查研究1,050千元。 (2)行政業務費用950千元。 5.花蓮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中央配合款2,000 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1,000千元 、資本門1,000千元〉 6.保障族人收視權益及縮短城鄉數位落差,協 助5家無線電視台數位頻道及公視HiHD頻道 上鏈50,000千元。〈業務費〉 7.營運原住民族廣播電臺及增設南部、東部分 臺及轉播站,行政院106年4月10日院臺原字 第1060010550號函同意,計畫總經費822,03 5千元,分年辦理,107年度編列233,942千 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22,964千元、資 本門110,978千元〉 |
391,946,000 | 136,147,000 | 255,799,000 | 187.88% | |||
| 0200 | 業務費 | 90,625,000 | 72,775,000 | 17,850,000 | 24.53%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560,000 | 560,000 | 0 | 0.00% | ||||
| 0251 | 委辦費 | 7,781,000 | 46,567,000 | -38,786,000 | -83.29%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81,884,000 | 25,120,000 | 56,764,000 | 225.97% | ||||
| 0291 | 國內旅費 | 400,000 | 400,000 | 0 | 0.00% | ||||
| 0300 | 設備及投資 | 9,438,000 | 13,440,000 | -4,002,000 | -29.78% | ||||
| 0306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600,000 | 4,362,000 | -2,762,000 | -63.32% | ||||
| 0319 | 雜項設備費 | 7,838,000 | 9,078,000 | -1,240,000 | -13.66% | ||||
| 0400 | 獎補助費 | 291,883,000 | 49,932,000 | 241,951,000 | 484.56% | ||||
| 0403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15,002,000 | 5,483,000 | 9,519,000 | 173.61% | ||||
| 0410 |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24,439,000 | 19,495,000 | 4,944,000 | 25.36% | ||||
| 0430 |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2,000,000 | 2,204,000 | -204,000 | -9.26% | ||||
| 0437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250,442,000 | 22,750,000 | 227,692,000 | 1,000.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