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27,043,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海運、空運及郵寄包裹進出口貨物之稽徵及代徵工
作。
2.辦理進出口船舶、飛機及旅客之檢查及複查,倉庫貨物
之突擊檢查,船舶飛機及倉庫之監視,碼頭及港內之巡
邏及其他特殊查緝活動等。
3.辦理各項業務之電腦化作業。
預期成果
1.預計辦理進、出口等報單1,456,747份,進、出口郵包3
10,300件,代徵貨物稅7.92億元,營業稅766.01億元,
菸酒稅及健康福利捐19.45億元,推廣貿易服務費11.97
億元,特種貨務及勞務稅0.04億元。賡續實施貨物通關
全面自動化;持續推動關務革新,簡化通關作業,建立
便捷透明、無紙化、無障礙通關環境,積極推動與相關
機關、業者及WCO共同資料項目之跨國連線、網路服務
等作業。
2.預計辦理檢查入、出境旅客8,056,378人次,入、出境
飛機39,085架次,進、出口商船25,096艘,進、出口及
轉口貨櫃6,244,842個。建置提供風險管理資訊整合、
分析、共用之智慧型系統;運用高科技儀器加強毒品、
危安物品之查緝;擴大貨櫃貨物動態查核系統查核功能
,對高危險群來源地區之貨櫃採行嚴密之控管機制;落
實貨櫃集散站倉儲業者實施自主管理稽核作業;賡續與
業者之策略聯盟,共同防杜非法。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108預算 | 108差異 | 108比例 |
|---|---|---|---|---|---|---|---|---|---|
| 02 | 查緝業務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入、出境旅客行李檢查,進 、出口貨物、轉運、轉口貨物、保稅貨物、郵 包、小三通中轉大陸物品之查緝及私貨處理、 變價、銷毀等經費。 1.旅客檢查及貨物查緝處理等經費101,847千 元。 (1)教育訓練費390千元:為維持臺美合作執 行大港計畫業務,聘請美方專家來臺指 導經費390千元。 (2)水電費3,680千元,包括: <1>為辦理各項查緝業務,年需辦公室水 費346千元、電費2,824千元,合共3,1 70千元。 <2>巡緝艇於靠岸停泊期間需使用淡水費3 5千元、岸電費475千元,合共510千元 。 (3)通訊費1,997千元,包括: <1>郵寄公文函件郵票費397千元。 <2>接洽公務用電話費1,600千元。 (4)土地租金1,855千元:高雄港前鎮河北岸 碼頭及水域1,059.03平方公尺租金1,855 千元。 (5)其他業務租金5,688千元,包括: <1>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檔 案庫等180平方公尺租金1,877千元, 貨運站檔案室及商民協調室82平方公 尺租金698千元,合共2,575千元。 <2>金門私貨倉庫338.25平方公尺租金480 千元。 <3>存放農漁畜走私品年需租用冷凍倉庫 租金1,800千元。 <4>金門航站備勤室24平方公尺租金75千 元。 <5>租用5人座小型客車1輛供緝毒犬管理 中心運送嗅源之嗅源運送車,年需租 金132千元。 <6>海上巡邏緝私業務需使用無線電聯繫 ,租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無線電機房 空間設置中繼台,年租金126千元。 <7>依財政部91年8月16日台財關字第0910 038592號令規定,經海關扣押之貨物 ,如未處分沒入或沒入處分被撤銷時 ,自扣押之日起,至海關發還(或退 運)通知到達之日止所發生之貨櫃延 滯費、倉租及裝卸費等由海關負擔, 全年估需500千元。 (6)稅捐及規費745千元,包括: <1>稅捐400千元:巡邏車27輛牌照稅277 千元、緝毒犬業務用車5輛牌照稅56千 元、貨櫃引導車3輛牌照稅34千元及輻 射偵防車3輛牌照稅33千元,合共400 千元。 <2>規費345千元: #1.巡邏車27輛燃料使用費157千元、 緝毒犬業務用車5輛燃料使用費31 千元、貨櫃引導車3輛燃料使用費 18千元及輻射偵防車3輛燃料使用 費19千元,合共225千元。 #2.關員為查緝走私,使用無線電對 講機為通訊工具,每年需向國家 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繳交無線 電對講機頻率使用費及執照費等 規費年需70千元,暨執行欠稅案 件、罰鍰案件向戶政(地政)事 務所申辦戶籍(地籍)謄本以便 移送法院強制執行所需之規費年 需50千元,合共120千元。 (7)保險費849千元,包括: <1>巡邏車27輛保費114千元、緝毒犬業務 用車5輛保費22千元、貨櫃引導車3輛 保費13千元及輻射偵防車3輛保費13千 元,合共162千元。 <2>機動式貨櫃檢查儀3部強制險及任意險 保費45千元。 <3>固定式板台檢查儀2部財產險,年需保 險費22千元。 <4>海關關艇6艘航行港區水域執行運送關 員及巡邏等任務,為免遭受碰撞等意 外災害致財產蒙受損失,向保險機關 投保意外險,年需保險費39千元。 <5>海關現有巡緝艇3艘,為免於海上巡緝 查緝走私時,因意外遭受船體財產損 失,向保險機關投保船舶保險年需保 費30千元。 <6>海關貨櫃檢查儀3部,為免遭受碰撞等 意外災害致財產蒙受損失,向保險機 關投保財產險年需保險費174千元。 <7>海關緝獲之私貨,均進儲於自有及外 租之私貨倉庫以待結案後處理,為防 止意外引發火災致國庫遭受重大損失 ,投保海關私貨倉庫火災保險,年需 保險費63千元。 <8>為維持臺美合作執行大港計畫業務, 所需相關設備保險費314千元。 (8)物品9,589千元,包括: <1>辦理查緝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各項費 用400千元。 <2>抄查船舶、檢視貨櫃人員為監理、檢 視貨櫃用大鋼剪及板手等工具50千元 。 <3>檢查旅客行李用帆布袋、封口膠帶、 繩索、鐵線等50千元,及查獲重大走 私、野生動物、毒品、槍械、象牙、 藥物等之重大緝案,使用錄影器材及 毒品測試劑等緝私相關費用年需50千 元,合共100千元。 <4>為防止貨櫃、旅客行李走私、調包, 需購置封條供進(出)口、轉口貨櫃 加封使用,年需泰登封條1,022千元, 封裝郵袋、留關行李用鉛封粒117千元 及電子封條1,180千元,合共2,319千 元。 <5>為維持巡緝艇3艘及關艇6艘正常運轉 ,需購置物料供補充、汰換用,年需 物料費360千元。 <6>巡邏車27輛油料費1,282千元(29元×4 4,202公升)、緝毒犬業務用車5輛242 千元(29元×8,340公升)、貨櫃引導車 3輛145千元(29元×5,004公升)及輻射 偵防車3輛145千元(29元×5,004公升) ,合共1,814千元。 <7>貨櫃檢查儀柴油料費614千元。 <8>依海關緝私條例規定,海關緝私,應 在中華民國通商口岸,沿海24海里以 內之水域,及依該條例或其他法律得 為查緝之區域或場所為之;另海關因 緝私需要,得配置艦艇。海關配置有 巡緝艇3艘及關艇6艘辦理緝私水域、 港區之巡緝工作,年需油料費3,744千 元。 <9>電子封條可攜式讀取器188千元。 (9)一般事務費6,674千元,包括: <1>為確保X光檢查儀操作人員免遭受輻 射線危害,人員定期健康檢查及輻射 劑量佩章評估處理相關費用,計需610 千元。 <2>印製進出口貨櫃運送單、資料袋、載 運單、處分書、答辯書及各類書表等5 23千元。 <3>公務文件影印費534千元。 <4>檢視貨櫃或抄查船舶人員工具、工作 服清洗費30千元。 <5>處理私貨及逾期貨僱工搬運整理費150 千元。 <6>緝毒犬管理中心保全警衛勤務安全服 務費年需1,443千元。 <7>貨櫃檢查儀放置處所保全警報防護系 統服務費88千元。 <8>貨櫃檢查儀輻射偵測報告及偵檢設備 校正費140千元。 <9>高雄港務分公司安平港辦公室管理費1 4千元及高雄港國際旅運中心辦公室管 理費3千元,合共17千元。 <10>為有效打擊毒品走私以維持國內治安 及國際形象,緝毒犬協助查緝年需飼 料、醫療、訓練等相關經費97千元。 <11>為辦理私貨(包括大陸物品、走私進 出口酒及農漁牧產品等)之接收、保 管、處理、變價及銷毀等業務,年需 編列私貨進出倉裝卸費、廢鐵堪用品 破壞費、私貨銷毀費、扣押漁船泊港 及其看管費、緝案處分書公告費、私 貨拍賣登報廣告費等處理私貨相關經 費計需2,992千元。 <12>執行查驗貨櫃需拖、吊、拆櫃及搬運 等費用50千元。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301千元:巡 邏車27輛維護費920千元(17,850元×1 輛+20,825元×1輛+23,800元×1輛+35, 700元×24輛)、緝毒犬業務用車5輛179 千元(35,700元×5輛)、貨櫃引導車3輛 95千元(23,800元×1輛+35,700元×2輛 )及輻射偵防車3輛107千元(35,700元× 3輛),合共1,301千元。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8,517千元,包 括: <1>堆高機維護費17千元。 <2>X光行李檢查儀維護費3,860千元。 <3>機動式貨櫃檢查儀3部維護費12,600千 元。 <4>機動式貨櫃檢查儀特殊零組件汰換經 費12,941千元。 <5>固定式板台檢查儀2部維護費3,525千 元。 <6>固定式板台檢查儀特殊零組件汰換經 費2,778千元。 <7>無線電中繼台、固定台、船舶電台、 車/船台及手持台等,所需維修配件、 鐵塔油漆保養等108千元。 <8>關艇6艘歲修、小修及汰換零配件等年 需1,350千元。 <9>巡緝艇3艘歲修、小修及汰換零配件等 年需698千元。 <10>關艇4艘主機、船外機大修經費8,136 千元。 <11>為臺美合作執行大港計畫業務進行核 物質及放射物質偵測,所需門式輻射 偵測器及個人用輻射偵檢器等設備維 護費4,613千元。 <12>大港計畫設備零組件汰換7,891千元 。 (12)國內旅費2,700千元:為查緝業務需要 ,赴其他機關開會、洽公,查核保稅工 廠成品、原物料、帳冊,機動稽核組等 單位至廠商、工廠查核進口相關資料或 至市面執行私貨查緝,貨櫃押運人員等 出差旅費年需2,700千元。 (13)運費20千元:旅客行李、申報單暨其他 公物搬運費20千元。 (14)短程車資30千元:處理私貨、逾期未報 關貨物進出倉庫銷毀、辦理取樣化驗、 自主管理貨櫃站抽核作業相關事宜所需 之短程洽公車資年需30千元。 (15)機械設備費357千元:汰換1部電動堆高 機電池經費357千元。 (16)運輸設備費140千元:汰換逾使用年限 且車況不良公務機車2輛經費140千元( 70,000元×2輛)。 (17)雜項設備費6,965千元,包括: <1>增購手持式拉曼光譜儀3部經費4,845 千元(1,615,000元×3部)。 <2>汰換追蹤型電子封條充電器及解鎖設 備2組經費40千元(20,000元×2組)。 <3>大港計畫汰換手持核種偵檢分析儀2臺 1,800千元(900,000元×2臺)及輻射偵 檢器2臺280千元(140,000元×2臺), 合共2,080千元。 (18)獎勵及慰問350千元:依「財務罰鍰處 理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罰鍰或罰金 及沒收、沒入之財物變價,經人舉發而 緝獲之案件,就其淨額提撥舉發人獎金 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復依「財務罰鍰 給獎分配辦法」第二條規定,經人舉發 而緝獲之案件,就財務罰鍰之淨額提撥 舉發人獎金,照百分之二十計算,每案 最高額以新臺幣四百八十萬元為限。本 年度依前開法規規定暨參考歷年來財務 罰鍰案件處結分獎情形編列舉發人獎金 350千元。 2.「第六貨櫃中心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及儀檢站 建置計畫」第1年經費30,200千元。 (1)「第六貨櫃中心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及儀 檢站建置計畫」奉行政院108年5月24日 院臺財字第1080014214號函核定,計畫 總經費221,288千元,分3年辦理,執行 期程自109年度至111年度。 (2)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30,200千元,包括 : <1>房屋建築及設備費2,000千元:儀檢站 辦公室、屏蔽設施、剛性路面及圍牆 等工程2,000千元,其中工程管理費20 0千元[工程總經費71,794千元,工程 管理費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 費支用要點」編列918千元(5,000千元 ×3%)+(20,000千元×1.5%)+(46,794 千元×1%),本年度計需200千元]。 <2>機械設備費28,200千元,包括: #1.固定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建置經費2 7,950千元(總建置費139,750千元 ×20%)。 #2.委託學者專家或專業機構協助規 格諮詢、審標、履約管理及驗收 等經費250千元。 3.「小型X光檢查儀汰購計畫」第1年經費46, 000千元。 (1)「小型X光檢查儀汰購計畫」奉行政院1 08年7月19日院臺財字第1080022241號函 核定,分3年辦理,執行期程自109年度 至111年度。 (2)本年度編列第1年X光檢查儀11部經費46 ,000千元[5,500千元×6部(雙射源;孔道 100公分×100公分)+2,800千元×3部(單 射源;孔道100公分×100公分)+2,300千 元×2部(單射源;孔道90公分×75公分)] 。 |
178,047,000 | 121,153,000 | 56,894,000 | 46.96% | |||
| 2000 | 業務費 | 94,035,000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390,000 | |||||||
| 2006 | 水電費 | 3,680,000 | |||||||
| 2009 | 通訊費 | 1,997,000 | |||||||
| 2012 | 土地租金 | 1,855,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5,688,000 | |||||||
| 2024 | 稅捐及規費 | 745,000 | |||||||
| 2027 | 保險費 | 849,000 | |||||||
| 2051 | 物品 | 9,589,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6,674,000 | |||||||
| 2066 |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1,301,000 | |||||||
| 2069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58,517,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2,700,000 | |||||||
| 2081 | 運費 | 20,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30,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83,662,000 | |||||||
| 3010 |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2,000,000 | |||||||
| 3020 | 機械設備費 | 28,557,000 | |||||||
| 3025 | 運輸設備費 | 140,00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52,965,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350,000 | |||||||
| 4085 | 獎勵及慰問 | 3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