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9頁
預算機關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9,900,000 元()
計畫內容
1.配合國稅稽徵辦理租稅教育、宣導、服務、訓練、人民  陳情案件之管制、研究發展、規劃及考核。 2.所得稅、遺產稅及贈與稅案件之審查。 3.各稅案件覆核、專案查核、交辦案件之調查及核定案件  之抽查。 4.直接稅之徵收、劃解、退稅暨欠稅清理。 5.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審查與各稅違章案件之查緝。 6.違章、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及各稅法規之整理、執行與  諮詢。 7.課稅資料蒐集、整理、歸戶、保管及申報收件計畫之規  劃、擬定與執行。 8.以電子作業系統處理各項業務及辦理電作資訊人力訓練  。
預期成果
1.普及租稅教育,建立誠實納稅風氣,提高納稅意願,並  發掘納稅服務過程中缺失,作為稅法及稅政改進參考。 2.輔導納稅義務人建立誠實申報及健全會計制度觀念,以  減少徵納雙方之紛爭。 3.提升查核品質,簡化稽徵程序,加強防杜逃漏,促使誠  實申報,如期納稅。 4.迅速徵收核定稅額繳交國庫,以利國庫調度,正確辦理  溢繳稅款之退還,以維護納稅義務人之權益。 5.鼓勵舉發逃漏稅以達公平課稅之目的。 6.合法、公平處理行政救濟案件,並對各案加以分析、研  究改進、維護稅制。 7.有效控制稅源並建立嚴整資料保管及調查作為勾稽審查  作業之良好基礎及落實便民服務之工作。 8.推動稽徵業務全面自動化,建立完整課稅資料,提高作  業品質,以發揮資訊作業效益,並提供內部管理參考。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1 納稅服務及規劃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租稅教育、稅務服務、租稅
法令宣導、各項業務規劃、管制考核及各稅審
查案件覆核等業務。
1.辦理租稅教育、稅務服務及租稅法令宣導等
 業務,所需經費如下:
(1)郵寄各項租稅相關資料、活動獎品寄送
  及說明資料之郵資325千元。
(2)申請所得及財產課稅資料回寄郵資25千
  元。
(3)稅務問題電腦題庫答詢語音系統、免費
  服務專線及稅務服務電話費240千元。
(4)稅務志工意外保險保險費93千元。
(5)協助辦理統一發票推行活動僱用臨時人
  員經費472千元。
(6)協助辦理核發儲蓄免扣證等僱用臨時人
  員經費311千元。
(7)協助辦理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整
  理等僱用臨時人員經費311千元。
(8)協助辦理租稅相關服務事宜及各項行政
  業務資料整理等僱用臨時人員經費311千
  元。
(9)舉辦學校機關團體租稅教育講座鐘點費2
  04千元。
(10)舉辦稅務志工專業訓練講座鐘點費9千
  元。
(11)辦理為民服務、租稅教育及納稅服務文
  具紙張60千元。
(12)辦理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文具用
  品100千元。
(13)辦理全功能櫃檯作業各項書證特殊用紙
  199千元。
(14)委請學生納稅服務隊協助納稅義務人申
  報綜合所得稅所需經費1,162千元。
(15)各分局、稽徵所櫃檯、服務台之流程圖
  及標示牌裝置更新等316千元。
(16)印製租稅教育文宣手冊等668千元。
(17)網路申報繳稅服務及刊登公告費等所得
  稅申報服務經費340千元。
(18)印製薪資所得扣繳辦法、所得稅法令修
  正條文對照、各項國稅報繳及節稅手冊
  等相關資料136千元。
(19)舉辦所得稅申報實務及各項國稅法規講
  習會、稽徵業務考核之場地佈置、布條
  、展板及工作人員服務背心等117千元
  。
(20)依志願服務法第16條規定編列稅務志工
  服務隊所需補助交通、誤餐及訓練等87
  7千元。
(21)辦理為民服務意見調查印製問卷及分析
  報告等363千元。
(22)人民陳情相關表格印製相關經費7千元
  。
(23)辦理學生體驗稅務稽徵實務作業等活動
  經費185千元。
(24)辦理全功能櫃檯業務印製申請書、報表
  及文宣等40千元。
(25)配合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查調列印用紙
  及報表等115千元。
(26)舉辦學校租稅教育講座教材費98千元。
(27)文宣、看板、大型LED播放、車體廣告
  、拍攝租稅教育影片及新聞輿情回應澄
  清等248千元。
(28)刊登報章雜誌、運用廣播電台或電視台
  託播、專訪及網路等媒體政策及業務宣
  導費170千元。
(29)配合新頒法令或各項稅法修訂等租稅教
  育相關經費603千元。
(30)舉辦工商暨民間團體座談會等經費45千
  元。
(31)參加納稅服務聯繫、稅務研習及租稅教
  育業務等旅費206千元。
2.辦理各項業務之規劃、研究發展、管制考核
 及各稅審查案件覆核等業務,所需經費如下
 :
(1)辦理各稅覆核、抽核及內部稽核等業務
  郵寄調帳通知函件郵資34千元。
(2)參加國內專業組織或學術團體之會費10
  千元。
(3)辦理各稅覆核、抽核、內部稽核業務文
  具紙張及為提升覆核品質購買業務用工
  具書等32千元。
(4)為鼓勵同仁積極從事研究發展工作,解
  決實際問題,依行政院頒布「行政院所
  屬各機關研究發展實施要點」及「財政
  部研究發展獎勵作業要點」規定,實施
  研究發展獎勵制度作業計畫經費65千元
  。
(5)辦理各地區國稅局數位課程錄製費用等
  分攤款145千元。
(6)辦理各稅案件覆核、抽核、內部稽核工
  作參加局外各項會議講習研討會及相關
  業務旅費23千元。
(7)辦理各稅案件覆核、抽核、內部稽核等
  工作至原查單位調帳及實地勘查等旅費2
  8千元。
8,693,000 9,172,000 -479,000 -5.22%
2000 業務費 8,693,000 9,172,000 -479,000 -5.22%
2009 通訊費 624,000 624,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93,000 93,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405,000 1,692,000 -287,000 -16.96%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13,000 213,000 0 0.0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10,000 10,000 0 0.00%
2051 物品 391,000 303,000 88,000 29.04%
2054 一般事務費 5,700,000 5,980,000 -280,000 -4.68%
2072 國內旅費 257,000 257,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