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9,490,000 元()
計畫內容
1.配合國稅稽徵辦理租稅教育、宣導、服務、訓練、人民
陳情案件之管制、研究發展、規劃及考核。
2.各稅案件複核、專案查核、交辦案件之調查及各核定案
件之抽查。
3.所得稅、遺產稅及贈與稅案件申報、收件及審查作業之
規劃與執行。
4.各稅之徵收、劃解、退稅暨欠稅清理。
5.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特種貨物
及勞務稅、營業稅之審查與各稅違章案件之查緝。
6.違章、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檢舉人獎金之核發及各稅
法規之整理、適用疑義之研議與審議。
7.課稅資料蒐集、整理、建檔、歸戶及保管之規劃、擬定
與執行。
8.以電子作業系統處理各項業務及辦理電作資訊人力訓練
。
預期成果
1.普及租稅教育、建立誠實納稅風氣,提高納稅意願,並
發掘納稅服務過程中缺失,作為稅法及稅收改進參考。
2.提升查核品質,簡化稽徵程序,加強防杜逃漏,促使誠
實申報,如期納稅。
3.輔導納稅義務人建立誠實申報及健全會計制度觀念,以
減少徵納雙方之紛爭,落實便民服務之工作。
4.迅速徵收核定稅額繳交國庫,以利國庫調度,辦理重、
溢繳稅款之退還,以維護納稅義務人之權益。
5.鼓勵舉發逃漏稅以達公平課稅之目的;健全房屋市場及
強化租稅公平。
6.合法、公平處理行政救濟案件,並對各案加以分析,研
究改進,維護稅制。
7.有效掌握稅源,建立完善資料蒐集、整理及保管作業程
序,作為勾稽審查作業之良好基礎。
8.推動稽徵業務全面自動化,建立完整課稅資料,提高作
業品質,以發揮資訊作業效益,並供內部管理參考。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7預算 | 106預算 | 106差異 | 106比例 |
|---|---|---|---|---|---|---|---|---|---|
| 03 | 稅款徵收及處理 | 辦理國稅稅款徵收、劃解、退稅業務之規劃、 執行,國稅欠稅清理、稅捐保全、欠稅移送執 行等業務之規劃、執行暨遺產及贈與稅實物抵 繳案件、擔保案件之處理等有關徵收事項之工 作,所需經費如下: 1.寄送各稅補徵案件、違章補稅案件、欠稅催 繳案件之各項核定通知書、繳款書、處分書 及遭退回未送達之重寄業務等所需郵資12,3 98千元。 2.寄送營業稅轉帳、繳納通知、轉帳繳納證明 等及營業稅查定課徵核定稅額繳款書暨綜合 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等 業務所需郵資3,595千元。 3.寄送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綜合所得稅 之退稅抵繳通知單、退稅抵繳證明書,營利 事業所得稅直撥退稅劃撥通知單,退稅憑單 (支票),遭退回未送達退稅支票之重寄業務 等所需郵資4,168千元。 4.辦理各項國稅徵收等業務所需租用事務性設 備租金56千元。 5.為辦理稅款徵起所需,向戶政、地政機關查 調資料等規費329千元。 6.協助辦理加速退稅及大批開徵期間資料核對 、點收、整理通報、登錄、查詢調閱及異常 案件處理等資料整理業務僱用臨時人員經費 4,181千元。 7.協助辦理欠稅案件催繳作業及移送行政執行 署各分署、退件資料整理、分類、送達註記 、建檔及查調最新戶籍資料等僱用臨時人員 經費1,678千元。 8.為利訴訟事件進行,有關限制出境、禁止處 分、停止營業處分、假扣押及行政執行等欠 稅清理之國家賠償事件及相關訴訟所需延聘 律師等費用50千元。 9.為加強同仁專業知識,提升服務品質,辦理 國稅徵收業務及欠稅清理講習會聘請講師所 需鐘點費等74千元。 10.辦理國稅稅款徵收、劃解、退稅及欠稅清 理等業務所需文具紙張、事務性設備耗材 及工具書等使用年限未及二年或金額未達1 萬元之消耗品或非消耗品61千元。 11.協助辦理綜合所得稅劃撥退稅標符作業及 退稅憑單整理、登錄、核對及銷號等資料 整理工作經費3,950千元。 12.辦理欠稅移送行政執行案件所需之拍賣、 鑑價、估價、查詢、保管及其他因強制執 行所支出之必要費用4,627千元。 13.因公司欠稅,經法院選派本局為清算人, 為利清算程序進行,本局需委任律師或會 計師等專業人士擔任清算人所需經費50千 元。 14.國稅稽徵機關承受行政執行署各分署無法 拍定之不動產相關稅費等948千元(規費148 千元;一般事務費800千元)。 15.辦理國稅稅款徵收,印製各稅繳款書、核 定通知書、催繳通知書、信封、海報、摺 頁及講習會資料等相關書表897千元。 16.辦理稅款劃解及退稅,印製國庫退稅支票 、退稅直接劃撥通知單、退稅憑單(支票 )未兌領通知單及退稅抵繳證明通知書等1 28千元。 17.辦理滯納罰鍰執行業務,印製支票分納收 據、滯納稅款暨財務罰鍰繳款書及郵政劃 撥繳納通知書等22千元。 18.辦理營業稅查定課徵及違章隨課等作業, 印製繳款書、轉帳通知書及轉帳證明書等 各類單照415千元。 19.欠稅案件通知文書無法送達,辦理公示送 達所需文書公告費等1,500千元。 20.辦理稅款徵收案件向金融機構查詢欠稅人 資料等手續費579千元。 21.營業稅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及綜合所 得稅繳稅取款委託書透過金融機構及郵政 儲金帳戶繳稅等所需轉帳手續費443千元。 22.為善用資訊通信科技,提升政府為民服務 品質及增進行政效能,鼓勵民眾利用自動 櫃員機繳稅所需轉帳手續費75千元。 23.委託金融機構經收國稅計付手續費19,345 千元。 24.委託便利商店、晶片金融卡及活期(儲蓄) 存款帳戶等繳稅管道代收稅款手續費2,120 千元。 25.委託臺灣銀行辦理綜合所得稅憑單退稅等 手續費214千元。 26.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綜合所得稅, 透過金融機構及郵政儲金帳戶直撥退稅案 件等所需轉帳手續費1,542千元。 27.辦理各項國稅徵收、劃解、退稅、欠稅清 理及滯納罰鍰執行等業務出差旅費282千元 。 28.課稅資料移送倉庫保管等運費9千元。 |
63,736,000 | 82,047,000 | -18,311,000 | -22.32% | |||
| 0200 | 業務費 | 63,736,000 | 82,047,000 | -18,311,000 | -22.32% | ||||
| 0203 | 通訊費 | 20,161,000 | 17,009,000 | 3,152,000 | 18.53% | ||||
| 0219 | 其他業務租金 | 56,000 | 51,000 | 5,000 | 9.80% | ||||
| 0221 | 稅捐及規費 | 477,000 | 284,000 | 193,000 | 67.96% | ||||
| 0249 | 臨時人員酬金 | 5,859,000 | 5,263,000 | 596,000 | 11.32%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24,000 | 118,000 | 6,000 | 5.08% | ||||
| 0271 | 物品 | 61,000 | 67,000 | -6,000 | -8.96%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36,707,000 | 58,950,000 | -22,243,000 | -37.73% | ||||
| 0291 | 國內旅費 | 282,000 | 296,000 | -14,000 | -4.73% | ||||
| 0294 | 運費 | 9,000 | 9,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