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財政部國庫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1頁
預算機關
財政部國庫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04,491,000 元()
計畫內容
廣籌歲入財源,支應政務推動;強化庫政管理,健全國庫 及出納制度;精進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確保庫款支付安全 ,提升服務品質;強化債務管理,健全各級政府財政;協 助改善地方財政,提升地方財政自主;強化公股管理,維 護國庫權益;強化菸酒市場產銷機制,提升菸酒業務管理 效能;國庫業務資訊應用環境、服務及資通安全之策略規 劃、執行、推動與管理;檢討公益彩券發行管理法制,宣 導公益彩券核心價值。
預期成果
1.廣籌歲入財源支應政務推動。 2.實地訪查國庫經辦行代庫業務及中央機關出納業務,提  升國庫服務效能及落實出納內控機制。 3.辦理中央政府國庫集中支付業務。   (1)嚴密預算管制,確保庫款支付安全。   (2)推動支付管制資料電腦自動化處理機制,以提升支     付作業效能,達節能減碳與文書減量等目標。   (3)精進集中支付作業方式,以提升服務品質,落實政     府電子化政策,確保與提升國庫集中支付安全、效     率、效能及服務。 4.依據公共債務法規,按月監管各級政府舉借狀況,以落  實對公共債務之監督管理。 5.賡續推動定期適量發行公債及國庫券,促進資本市場發  展。並透過債務基金償還中央政府到期債務,以調整債  務結構,平衡代際負擔。 6.提升地方財政適足性及自主性,落實地方財政自我負責  。   7.持續進行公股股權管理業務,以促進公股事業強化公司  治理及風險管理,提升經營績效,增進國庫權益。 8.強化菸酒管理效能,提升國內產製水平。   (1)健全菸酒市場秩序,加強菸酒法令之宣導推廣。   (2)強化菸酒查緝機制,保障合法業者權益。   (3)賡續辦理優質酒類認證制度,維護消費者健康。   (4)執行進口酒類衛生查驗,強化酒品衛生。 9.推動國庫資訊系統現代化,落實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強  化庫政資訊管理功能。 10.促進公益彩券發行管理之合理化,提升公益彩券形象   。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5 菸酒管理作業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菸酒之管理、監督、考核及
協調事宜,研訂菸酒管理相關法規,菸酒業審
查及規費徵收之管理,優質酒類認證及進口酒
類查驗制度之推動,菸酒管理法令之宣導及推
廣,菸酒稽查業務工作之推動、督導協調直轄
市及縣(市)政府菸酒稽查業務及處理菸酒專賣
時期未了案件業務等所需經費,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125千元:辦理菸酒行政管理、稽查
 等業務,加強與各查緝單位、法院、檢警調
 等相關單位業務聯繫、寄發違章案件處分書
 及欠費案件所需之公務電話聯繫、郵件傳遞
 等費用。
2.其他業務租金55千元:租用承接菸酒專賣時
 期未了案件儲存倉庫所需費用。
3.保險費7千元:倉庫火災險保險費。
4.兼職費21千元:依據「中央菸酒稽查及取締
 督導小組設置要點」及「軍公教人員兼職費
 支給表」,支付中央菸酒稽查及取締督導小
 組委員6人兼職費。(酒品分攤部分)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35千元:
(1)國外有關菸酒管理資料蒐集、翻譯、審
  查及校對等費用40千元。
(2)菸酒管理案件等委請專家學者出席費及
  審查費93千元。
(3)舉辦全國性菸酒業務聯繫會報所需講座
  鐘點費2千元。
6.委辦費26,538千元:
(1)委託辦理優質酒類認證計畫等所需經費1
  8,020千元,內容包括辦理研訂(修)認證
  相關規範、業者申請認證之查核及輔導
  作業、工廠評核、認證酒品追蹤查驗、
  市售酒品採樣檢驗、辦理教育訓練課程
  、舉辦活動推廣認證標誌與輔導業者及
  行政管理等工作,其中辦理優質酒類認
  證相關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所需製作、
  託播、刊登等經費120千元。
(2)委託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等事宜所需
  經費8,518千元(含資本門960千元),內
  容包括進口酒品之檢驗、輻射檢測、防
  腐劑檢驗,與檢驗儀器設備、耗材之採
  購及設備養護等所需經費。
7.物品206千元:
(1)辦理海關協助進口酒品取樣所需物品採
  購經費176千元。
(2)菸酒製造(進口)業許可執照用紙及相關
  耗材等所需經費30千元。
8.一般事務費8,280千元:
(1)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業務之資料建檔
  及歸檔作業等所需經費864千元。
(2)委託銀行代收規費代辦費240千元。
(3)為利菸酒管理業務之推展,透過網路、
  平面廣告等方式辦理相關媒體政策及業
  務宣導所需製作、託播、刊登等經費160
  千元。
(4)推廣菸酒管理業務所需經費80千元。
(5)舉辦全國性菸酒業務聯繫會報所需膳費
  、印刷費及雜費等155千元。
(6)私酒拍照、購置、檢驗、鑑定及配合酒
  品複核抽檢計畫所需購置酒品及檢驗等
  費用280千元。
(7)處理沒入(收)菸酒(含專賣時期未了案件
  )銷毀之處理費等40千元。
(8)辦理財政部消費者保護綜合業務及配合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於每年舉辦「消保
  月」等所需費用100千元。
(9)依據「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
  法」規定應核發緝獲酒品之獎勵金2,611
  千元。(查緝機關部分)
(10)中央私劣菸酒查緝督導計畫考核直轄市
  及縣(市)政府績效優良予以獎勵所需經
  費2,700千元。(酒品分攤部分)
(11)辦理推動優質認證酒類產業發展方案,
  相關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所需製作、託
  播、刊登等經費1,050千元。
9.國內旅費270千元:
(1)辦理菸酒專賣時期未了案件等所需旅費1
  0千元。
(2)督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菸酒查緝業務
  等所需旅費65千元。
(3)不定期稽查抽檢菸酒製造業者及進口業
  者等所需旅費65千元。
(4)出席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相關菸酒稽查
  業務會議等所需旅費65千元。
(5)出席相關會議等所需旅費65千元。
10.運費130千元:緝獲菸酒搬運費及海關協助
  辦理進口酒類取樣所需運費。
11.短程車資24千元: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12.獎勵及慰問1,500千元:依據「檢舉或查獲
  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規定應核發緝獲
  酒品之獎勵金。(檢舉人部分)
37,291,000 33,734,000 3,557,000 10.54%
2000 業務費 35,791,000 32,234,000 3,557,000 11.03%
2009 通訊費 125,000 125,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5,000 62,000 -7,000 -11.29%
2027 保險費 7,000 7,000 0 0.00%
2030 兼職費 21,000 21,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5,000 133,000 2,000 1.50%
2039 委辦費 26,538,000 23,224,000 3,314,000 14.27%
2051 物品 206,000 206,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8,280,000 8,032,000 248,000 3.09%
2072 國內旅費 270,000 270,000 0 0.00%
2081 運費 130,000 130,000 0 0.00%
2084 短程車資 24,000 24,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1,500,000 1,500,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500,000 1,50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