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警政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35,561,000 元()
計畫內容
1.犯罪資料及指紋分析電腦化。 2.國際刑警組織聯繫及偵防涉外案件。 3.爆炸物案件現場採證與蒐證工作訓練。 4.偵辦與督導刑案偵破及檢肅治平對象。 5.強化通訊監察設施業務。 6.充實刑事警察設備。
預期成果
強化全般刑案破獲,年度目標值82.9%。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1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係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86,6
32千元,包括:
1.員工超時加班費20,000千元,值班費910千
 元,共計20,910千元。
2.處理經常公務所需水、電及其他動力等費用
 33,713千元。
3.處理經常公務所需郵資及電話等業務聯繫費
 2,632千元。
4.公務車輛牌照稅282千元。
5.公務車輛燃料使用費156千元。
6.公務車輛保險費461千元。
7.經管國有公用財產火災保險及廳舍公共意外
 責任保險費745千元。
8.公務車輛油料費4,824千元。
9.購置一般事務器具等經費513千元。
10.辦公廳舍大樓環境清潔費3,993千元、環境
  佈置及各項雜支等經費7,220千元,辦理員
  工文康活動費1,626千元及健康檢查費418
  千元,共計13,257千元。
11.房屋建築修繕費917千元。
12.公務車輛養護費2,293千元。
13.辦公器具養護費229千元。
14.空調、電氣、電梯及機電設備等維護費用3
  ,800千元。
15.首長特別費130千元。
16.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770千元。
86,632,000
0100 人事費 20,910,000
0131 加班值班費 20,910,000
0200 業務費 63,952,000
0202 水電費 33,713,000
0203 通訊費 2,632,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438,000
0231 保險費 1,206,000
0271 物品 5,337,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3,257,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917,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522,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800,000
0299 特別費 130,000
0400 獎補助費 1,770,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1,7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