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警政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66,602,000 元()
計畫內容
加強國道公路交通秩序之維護及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 件之稽查取締等事宜。
預期成果
減少國道公路交通事故傷亡人數,預期可達降低交通事故 傷亡人數1%之目標。衡量標準:(本年度事故傷亡人數 -去年度事故傷亡人數)/(去年度事故傷亡人數)×100 %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2 維持交通秩序及安全經費 本計畫係辦理維持交通秩序及安全所需經費24
1,949千元,包括:
1.執行特種警衛勤務、預防犯罪鑑驗刑案、調
 查重大風紀案件及其他警務類工作等著有績
 效獎勵金1,348千元。
2.處理道路交通安全人員獎勵金30,000千元。
3.辦公廳舍等水費1,795千元、電費17,069千
 元,共計18,864千元。
4.租用政府骨幹網路、連結警政署數據專線、
 辦理業務與各機關及所屬聯繫等所需數據交
 換費及網路連線費1,992千元。
5.攜帶型員警現場舉發製單系統數據通訊費68
 2千元。
6.郵寄違規通知單、移送聯及回覆聯所需郵資
 19,673千元。
7.公務及交通事故處理聯繫、警用電話專線租
 用費、局本部及各公路警察大隊郵寄公文所
 需郵資等2,109千元。
8.租用泰山靶場土地租金137千元。
9.公文管理、差勤系統及各項資訊設備維護費
 等1,824千元。
10.車輛牌照稅433千元。
11.車輛燃料使用費279千元。
12.呼氣酒精測試器、呼氣酒精分析儀、雷達
  測速器及雷射測速器等執法器材依法令規
  定之校正、檢驗等費用3,999千元。
13.電氣技術人員登記使用執照費70千元。
14.公務車輛強制責任險1,162千元及綜合損失
  險6,011千元,共計7,173千元。
15.辦理採購案委請專家、學者出席費等28千
  元。
16.公文講習、保防、法制、法紀、特種勤務
  年度任務、常年教育訓練、學科及組合訓
  練等授課鐘點費591千元。
17.公警之聲撰稿、審查、校對等費用46千元
  。
18.公務車油料費2,918千元及巡邏車出勤所需
  油料費32,979千元,共計35,897千元。
19.雷達測速照相相片沖洗費等2,029千元。
20.呼氣酒精測試器、雷射測速槍等執法設備
  電池、吹嘴及列印紙捲等經費1,882千元。
21.處理交通違規數位影像輸出所需碳粉及資
  料備份光碟片等經費799千元。
22.電腦耗材693千元。
23.偵辦刑案用即時錄音(影)、相片沖洗費
  等辦案相關耗材127千元,勤務指揮中心電
  話錄音系統備份相關耗材及會議用文具用
  品等雜費52千元,武器保養相關耗材、射
  擊訓練用靶板及靶紙、影印機碳粉等辦公
  用事務消耗品346千元,共計525千元。
24.依據警政署一般替代役(交通助理)實施
  計畫,協助交通秩序整理及移置車輛保管
  看管工作,進用150人,所需應勤裝備相關
  經費246千元。
25.偵辦刑案用錄音筆等54千元,巡邏簽到箱
  、射擊訓練用耳罩及辦公用等非消耗性物
  品351千元,共計405千元。
26.交通違規案件舉發作業資料處理委外經費1
  1,979千元。
27.辦理「精實警察制服方案」-新式警察制
  服換裝經費16,239千元。
28.局本部和各公路警察大隊及其所屬分、小
  隊炊事勞務外包等2,513千元。
29.偵辦刑案調閱通聯紀錄、煙毒(尿液)檢
  驗費用及留置人犯餐費等181千元。
30.交通事故現場圖、現場舉發違規通知單等
  印刷費311千元。
31.特種勤務情報業務諮詢訪談與治安調查蒐
  集情報工作及相關訓練等費用203千元。
32.法紀教育講習等訓練誤餐費,勤務指揮中
  心、值班檯等相關規定表格、簿冊印刷,
  環境佈置、清潔用品及辦理柔道與各項競
  賽等費用634千元。
33.公務車養護費3,698千元及巡邏車養護費13
  ,470千元,共計17,168千元。
34.呼氣酒精測試器及雷達、雷射測速器等執
  法器材維護費1,108千元,無線電基地臺等
  通訊設備養護費1,243千元,電晶體警報器
  維護費40千元,發電機及指形機等設施定
  期檢驗及維修等經費485千元,共計2,876
  千元。
35.查處風紀及民眾申訴案件、執行交通相關
  業務督導、偵辦各類重大刑案、採購案履
  約管理等差旅費376千元。
36.第二公路警察大隊造橋分隊增設女警備勤
  室及三樓浴廁修繕工程671千元。
37.第三公路警察大隊泰安分隊增設女警備勤
  室工程347千元。
38.第六公路警察大隊樹林分隊保養廠建築物
  結構修復工程385千元。
39.配合汰換巡邏車等購置無線電車裝台49組9
  80千元。
40.汰換第一公路警察大隊大隊部(含泰山分
  隊)有線電話設備1套785千元。
41.汰換監視器2組100千元。
42.汰換空氣壓縮機1台50千元、高壓洗車機1
  台18千元,共計68千元。
43.警政發展方案(第2期)-充實警用車輛計
  畫,係奉行政院103年11月3日院臺法字第1
  030152514號函核定,並經行政院104年4月
  20日院臺法字第1040019948號函同意修正
  計畫,計畫總經費588,411千元,分4年辦
  理,104至106年度已編列455,591千元,本
  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132,820千元,除分
  別於「警務管理」科目項下編列11,530千
  元、「保安警察業務」科目項下編列67,93
  7千元、「刑事警察業務」科目項下編列11
  ,565千元、「交通及運輸設備」科目項下
  編列7,138千元外,另本科目項下編列汰換
  偵防車5輛3,150千元及巡邏車21輛31,500
  千元,共計34,650千元。
44.汰購資訊軟硬體設備共3,982千元,包括:
(1)公文系統與「全國共用公文電子交換系
  統」整合更新582千元。
(2)汰換個人電腦50部1,250千元。
(3)汰換各警察大隊防火牆9部990千元。
(4)汰換各分、小隊及警察大隊網路交換器3
  1部620千元。
(5)全球資訊網網站更新540千元。
45.汰換雷射測速器9部3,314千元。
46.購置多功能數位固定桿3組2,900千元。
47.汰換呼氣酒精測試器20台4,500千元。
48.汰換27格手槍櫃6組144千元、54格手槍櫃4
  組112千元、長槍櫃6組78千元及彈藥櫃3組
  30千元,共計364千元。
49.汰換各公路警察大隊及分、小隊偵詢室用
  同步攝錄影機20部467千元。
50.汰換刑案現場採證用單眼照相機12台840千
  元。
51.汰換窗型冷氣機41台861千元、分離式冷氣
  機16台720千元、吊隱式冷氣機2台80千元
  、飲水機14台504千元、熱水器2台50千元
  、電冰箱13台325千元、洗衣機4台84千元
  、碎紙機3台54千元、投影機3台75千元、
  沙發椅組5組200千元、電視機10台230千元
  及其餘零星雜項設備209千元,共計3,392
  千元。
241,949,000 242,331,000 -382,000 -0.16%
0100 人事費 31,348,000 31,348,000 0 0.00%
0111 獎金 31,348,000 31,348,000 0 0.00%
0200 業務費 152,856,000 136,427,000 16,429,000 12.04%
0202 水電費 18,864,000 20,452,000 -1,588,000 -7.76%
0203 通訊費 24,456,000 17,734,000 6,722,000 37.90%
0211 土地租金 137,000 137,000 0 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1,824,000 1,095,000 729,000 66.58%
0221 稅捐及規費 4,781,000 4,868,000 -87,000 -1.79%
0231 保險費 7,173,000 6,676,000 497,000 7.44%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65,000 739,000 -74,000 -10.01%
0271 物品 42,476,000 48,580,000 -6,104,000 -12.56%
0279 一般事務費 32,060,000 16,740,000 15,320,000 91.52%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7,168,000 17,168,000 0 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876,000 1,803,000 1,073,000 59.51%
0291 國內旅費 376,000 435,000 -59,000 -13.56%
0300 設備及投資 57,745,000 74,556,000 -16,811,000 -22.55%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403,000 7,812,000 -6,409,000 -82.04%
0304 機械設備費 1,933,000 4,930,000 -2,997,000 -60.79%
0305 運輸設備費 34,650,000 40,560,000 -5,910,000 -14.57%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982,000 5,350,000 -1,368,000 -25.57%
0319 雜項設備費 15,777,000 15,904,000 -127,000 -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