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警政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5頁
預算機關
警政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10,138,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有線及無線電訊電路工作、警用武器與車輛維修及零 組件製造、治安交通宣導工作業務、防情管制業務及通訊 設施、鐵路治安維護及港安工作警察管理等業務。
預期成果
1.增進整體警用電路通訊品質、警用武器與車輛維修效能  、強化防情設施及治安維護宣導,以達成後勤支援任務  ,進而提升犯罪偵防工作效能。 2.辦理鐵路沿線站治安、車秩序及旅客貨運安全,避免事  故發生,以維護鐵路及站區治安。 3.落實港區各項管制檢查,以防杜走私、偷渡等不法情事  ,確保港區安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8 基隆港安工作業務及管理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4,294千元
 ,包括:
(1)人事費1,250千元:員工超時加班費760
  千元,值班費490千元,共計1,250千元
  。
(2)業務費1,402千元:
<1>員工文康活動費645千元。
<2>健康檢查費112千元。
<3>房屋建築修繕費645千元。
(3)獎補助費342千元:
<1>未經銓敘退休人員優惠存款利息差額
  補貼36千元。
<2>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306千元。
(4)設備及投資1,300千元:體技館頂樓防水
  工程1,300千元。
2.港安工作業務及管理:維護基隆港區治安及
 執行港區法令所需經費2,220千元,包括:
(1)人事費126千元:偵破重大刑案、社調工
  作評比、情報諮詢及維護警察風紀等辦
  理勤(業)務工作績優獎勵金126千元。
(2)業務費2,094千元:
<1>員警服裝費1,525千元。
<2>員警辦公事務用及勤務裝備等消耗品5
  4千元及各項應勤等非消耗品515千元
  ,共計569千元。
6,514,000 4,776,000 1,738,000 36.39%
1000 人事費 1,376,000
1030 獎金 126,000
1040 加班值班費 1,250,000
2000 業務費 3,496,000
2051 物品 569,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282,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645,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300,00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300,000
4000 獎補助費 342,000
4075 差額補貼 36,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30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