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警政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4頁
預算機關
警政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67,949,000 元()
計畫內容
1.強化警備應變措施、社會治安維護及國際警察合作。2. 加強交通安全維護,提升交通執法品質。3.端正警察風紀 與激勵員警士氣及強化各警察單位內部管理。4.強化警用 裝備及廳舍維護等後勤業務,以提升執勤能量。5.強化警 政婦幼安全及推動社區治安工作。6.推行本署警察業務管 理工作,促進各項業務達成。7.落實警察教育訓練各項工 作,強化心理輔導行政業務工作。8.建立電子化、網路化 政府,以提升員警工作效率及為民服務品質。
預期成果
1.強化治安治理提升警察學能,精進偵防能量打造安全環 境,降低交通事故死亡人數。2.落實執行警察各項教育訓 練,提升員警執法能力,強化員警執勤要領與遭遇臨場狀 況之處置及應變能力,確保執勤安全。3.強化港口、機場 安檢業務工作,提升突發狀況之應變處置能力,以維社會 治安與國家安全。4.統合資源運用以達最佳配置,適時支 援各項警政計畫執行。5.適應警政需要、簡化辦公室作業 及改善警察機關環境,以提升員警士氣。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4 強化警用裝備、車輛等後勤業務 本計畫係辦理警察機關武器彈藥之購置、補充
、汰換、報廢、保養檢查,警用車輛維修養護
,員警服裝籌製、配發及管理,本署廳舍、會
館、土地及警察公墓管理,以及其他有關警察
後勤業務管理督導等事項,所需業務費140,19
0千元,設備及投資166千元,合共140,356千
元,包括:
1.公務車輛稅捐及規費884千元。
2.公務車輛保險161千元、油料費1,984千元,
 共計2,145千元。
3.辦理警察公墓清潔外包550千元及相關設施
 維護經費300千元,共計850千元。
4.房屋建築修繕費2,034千元。
5.公務車輛養護費818千元。
6.辦理後勤人員業務講習、採購專業訓練經費
 356千元。
7.財產管理系統更新維護費35千元。
8.本署建築物及電腦設備等保險費99千元。
9.維持臺北警光會館運作所需業務費2,681千
 元,設備及投資166千元,共計2,847千元,
 包括:
(1)辦理臺北警光會館旅客住宿登記退房手
  續等工作,預計進用4人,所需經費1,26
  7千元,其中薪資1,137千元,年終獎金8
  0千元,加班費50千元。
(2)臺北警光會館地價稅與房屋稅139千元。
(3)臺北警光會館水、電費支出408千元。
(4)環境清潔及寢具清潔等事務經費697千元
  。
(5)房屋養護費及機電、監視系統、消防等
  設備養護費170千元。
(6)汰換雜項設備經費166千元。
10.辦理採購案件所需法律顧問服務費306千元
  。
11.汰補員警執勤及訓練用子彈經費124,356千
  元。
12.員警服裝費2,008千元。
13.辦理職務宿舍日常運作所需業務費3,075千
  元,包括:
(1)宿舍公共用水、電支出420千元。
(2)宿舍保全管理及環境清潔等事務經費2,3
  31千元。
(3)宿舍房屋養護費及電梯、監視系統等設
  備養護費324千元。
14.督導及檢查各級警察機關裝備器材、財產
  盤點、警光山莊(會館)定期考評、基層廳
  舍勘查督考及辦理各項後勤裝備採購驗收
  等所需經費543千元。
140,356,000 129,302,000 11,054,000 8.55%
2000 業務費 140,190,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70,000
2006 水電費 828,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35,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023,000
2027 保險費 260,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267,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6,000
2051 物品 126,34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872,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162,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818,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66,000
2072 國內旅費 543,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66,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6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