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警政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6,880,030,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現職人員法定待遇及退休撫卹等相關事宜。
2.推行本署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辦理警察同仁醫療照顧作
業。
預期成果
支援本署各業務單位之各項工作計畫,完成良好行政管理
工作,有助於本署業務之順利進行,俾能達成施政目標。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108預算 | 108差異 | 108比例 |
|---|---|---|---|---|---|---|---|---|---|
| 01 | 人員維持 | 本計畫職員1,556人、警員11,673人(含駐外刑 事警察聯絡官14人)、技工140人、駕駛98人、 工友327人、聘用67人、約僱235人,共計14,0 96人,所需人員維持經費16,777,715千元,包 括: 1.編制內職員薪俸、加給等待遇10,443,722千 元。 2.專案核准之聘僱人員酬金185,384千元。 3.編制內技工、駕駛及工友待遇228,857千元 ,技工、駕駛及工友退休(職)金及補償金14 ,812千元,共計243,669千元。 4.編制內人員考績獎金1,201,776千元。 5.獎章獎勵金889千元。 6.職員、約聘僱人員、技工、駕駛及工友年終 工作獎金,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等1,076, 343千元。 7.職員、約聘僱人員、技工、駕駛及工友休假 補助190,666千元。 8.執行空中勤務隨機人員鐘點補助費705千元 。 9.駐外刑事警察聯絡官房租及教育等補助經費 15,859千元。 10.職員、約聘僱人員、技工、駕駛及工友等 超時加班值班費(本署)26,454千元。 11.外勤員警超勤加班費1,237,536千元。 12.職員、約聘僱人員、技工、駕駛及工友等 不休假加班費300,885千元。 13.未經銓敘同委任待遇及警佐待遇人員月退 休金及年撫卹金134,442千元。 14.由政府負擔編制內人員提撥退撫基金779,5 34千元、技工、駕駛及工友退休(職)準備 金13,290千元、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8,103 千元,共計800,927千元。 15.一般警察人員特種考試錄取人員健保補助 費11,883千元。 16.一般警察人員特種考試錄取人員公保補助 費14,081千元。 17.應由政府負擔之員工參加公保等保費補助 ,包括健保補助費577,447千元,公保補助 費284,413千元,勞保補助費30,634千元, 共計892,494千元。 |
16,777,715,000 | 556,924,000 | 16,220,791,000 | 2,912.57% | |||
| 1000 | 人事費 | 16,777,715,000 | |||||||
| 1015 |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10,443,722,000 | |||||||
| 1020 | 約聘僱人員待遇 | 185,384,000 | |||||||
| 1025 | 技工及工友待遇 | 243,669,000 | |||||||
| 1030 | 獎金 | 2,279,008,000 | |||||||
| 1035 | 其他給與 | 207,230,000 | |||||||
| 1040 | 加班值班費 | 1,564,875,000 | |||||||
| 1045 | 退休退職給付 | 134,442,000 | |||||||
| 1050 | 退休離職儲金 | 800,927,000 | |||||||
| 1055 | 保險 | 918,45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