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警政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972,537,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現職人員法定待遇及退休撫卹等相關事宜。 2.推行本署一般行政管理工作。
預期成果
執行本署及所屬各業務單位之各項工作計畫,有助於勤( 業)務之順利進行,俾能達成施政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職員1,580人、警員10,657人(含駐外刑
事警察聯絡官10人)、技工158人、駕駛123人
、工友492人、聘用77人、約僱255人,共計13
,342人,所需人員維持經費14,906,741千元,
包括:
1.編制內職員薪俸、加給等待遇8,685,786千
 元。
2.專案核准之聘僱人員酬金242,373千元。
3.編制內技工、駕駛及工友待遇280,417千元
 ,技工、駕駛及工友退休(職)金及補償金41
 ,292千元,共計321,709千元。
4.編制內人員考績獎金1,117,883千元。
5.獎章獎勵金727千元。
6.職員、約聘僱人員、技工、駕駛及工友年終
 工作獎金,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等1,047,
 077千元。
7.職員、約聘僱人員、技工、駕駛及工友休假
 補助190,765千元。
8.執行空中勤務隨機人員鐘點補助費705千元
 。
9.駐外刑事警察聯絡官房租及教育等補助經費
 8,200千元。
10.職員、約聘僱人員、技工、駕駛及工友超
  時超量加班值班費(本署)26,441千元。
11.外勤員警超勤加班費1,126,224千元。
12.職員、約聘僱人員、技工、駕駛及工友不
  休假加班費289,479千元。
13.未經銓敘同委任待遇及警佐待遇人員月退
  休金及年撫卹金145,116千元。
14.由政府負擔編制內人員提撥退撫基金731,9
  97千元、技工、駕駛及工友退休(職)準備
  金74,412千元、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9,031
  千元,共計815,440千元。
15.一般警察人員特種考試錄取人員健保補助
  費27,641千元。
16.應由政府負擔之員工參加公保等保費補助
  ,包括健保補助費563,146千元,公保補助
  費264,335千元,勞保補助費33,693千元,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占缺訓練人員一般團體
  保險費1千元,共計861,175千元。
14,906,741,000
0100 人事費 14,906,741,000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685,786,000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242,373,000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321,709,000
0111 獎金 2,165,687,000
0121 其他給與 199,670,000
0131 加班值班費 1,442,144,000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145,116,000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815,440,000
0151 保險 888,8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