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消防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06,200,000 元()
計畫內容
推行本署各項消防救災救護及常年訓練工作。
預期成果
1.加強消防救災管理,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2.提升消防執勤能力,發揮救災工作績效。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1預算 | 110預算 | 110差異 | 110比例 |
|---|---|---|---|---|---|---|---|---|---|
| 03 | 加強救災救護工作 | 本計畫主要係:1.提升災害搶救能力。2.提升 緊急救護服務品質。3.強化民力救援效能。4. 辦理救災救護之督導、指揮、調度等事宜。5. 執行災害事故之人員搜救及緊急救護之運送任 務。所需經費219,292千元,內容如下: 1.辦理救助隊師資班、火災搶救及化學災害搶 救訓練等所需講座鐘點費764千元、一般事 務費798千元、旅費83千元及非消耗品203千 元,共計1,848千元。 2.辦理各級救護技術員訓練及複訓、派遣員訓 練、救護教官班、助教班訓練等所需講座鐘 點費1,837千元、一般事務費567千元、消耗 品37千元及旅費86千元,共計2,527千元。 3.辦理民間救援隊訓練等所需講座鐘點費30千 元及一般事務費300千元,共計330千元。 4.辦理義消督導考核及幹部講習等所需講座鐘 點費1,133千元及一般事務費2,188千元,共 計3,321千元。 5.衛星行動電話、網路電話、傳真機通訊等經 費214千元。 6.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派兼人員兼職酬金 600千元。 7.一般事務費3,864千元,明細如下: (1)編印及製作各類訓練影片、資料及書籍 暨辦理災害搶救研討會等經費440千元。 (2)辦理緊急救護推廣、操作評比及緊急救 護研討會等經費685千元。 (3)辦理全國分區聯繫會報及救難團體演習 等經費300千元。 (4)辦理災害防救民間救難團體及志願組織 登錄、編訓、評鑑及推動內政業務志工 工作等經費651千元。 (5)辦理消防楷模鳳凰獎甄選表揚活動經費1 ,664千元。 (6)辦理勤務研討、搜救有功人員表揚活動 及慰勞加菜金等124千元。 8.辦理業務督導及考核所需國內旅費660千元 。 9.赴德國觀摩漢諾威消防安全展國外旅費112 千元。 10.購置救護裝備器材等經費650千元。 11.補助臺東縣離島緊急救護專業訓練提升救 護技能計畫經費120千元(經常門)。 12.捐助財團法人消防發展基金會經費1,700千 元(資本門)。 13.捐助消防及義勇消防楷模考察消防工作經 費799千元(經常門)。 14.辦理建構安全化學環境計畫,係擴充補助 地方政府化災搶救裝備器材及優化本署訓 練中心各項特殊災害搶救訓練設施等,以 強化消防人員特殊災害救災應變職能,本 計畫依據行政院108年5月17日院臺環字第1 080012045號函核定,總經費484,260千元 ,執行期間自109至112年度,以前年度法 定預算數109年度31,700千元,110年度46, 245千元,未來年度經費需求數252,646千 元,本年度編列153,669千元(經常門1,968 千元,資本門151,701千元),明細如下: (1)辦理建構安全化學環境計畫化災訓練所 需講座鐘點費1,027千元、一般事務費64 0千元、旅費301千元,共計1,968千元。 (2)辦理訓練中心訓場優化特殊災害搶救設 施相關規劃設計及委託代辦等經費4,914 千元。 (3)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建構安全化學環境計 畫經費146,787千元(均係資本門),明細 如下: <1>補助直轄市政府57,285千元。 <2>補助各縣市政府89,502千元。 15.辦理強化災害防救志工救災協勤量能中程 計畫,係為協助地方政府改善基層救災裝 備,提升防救災能力,本計畫依據行政院1 10年3月31日院臺忠字第1100009060號函核 定,總經費229,278千元,執行期間自111 至116年度,未來年度經費需求數201,760 千元,本年度編列27,518千元(經常門7,2 20千元,資本門20,298千元),明細如下 : (1)辦理強化災害防救志工救災協勤量能所 需講座鐘點費1,664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187千元、一般事務費5,369千元,共計7 ,220千元。 (2)建置協勤民力智慧系統規劃設計經費1,0 30千元。 (3)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強化災害防救志工救 災協勤量能經費19,268千元(均係資本門 ),明細如下: <1>補助直轄市政府7,018千元。 <2>補助各縣市政府12,250千元。 16.辦理緊急醫療救護智能平臺—救急救難一 站通推動計畫,係為強化緊急醫療之資訊 管理、維持國內緊急醫療資訊的即時、完 整及重要,打造緊急醫療救護智能平臺, 本年度編列10,720千元(經常門3,200千元 ,資本門7,520千元)(科技預算),明細如 下: (1)辦理緊急醫療救護智能平臺—救急救難 一站通推動計畫所需一般事務費3,200千 元。 (2)辦理志願者資料庫、大量傷病患救護管 理、指導醫師資訊整合等系統建置,並 統整結合119指揮派遣系統所需經費7,52 0千元(資本門)。 17.義勇消防人員等因公受傷及死亡慰問金300 千元。 18.汰換大坪林聯合開發大樓供指揮中心及災 害應變中心所需冰水主機2套10,340千元。 |
219,292,000 | 95,428,000 | 123,864,000 | 129.80% | |||
| 2000 | 業務費 | 25,864,000 | 23,402,000 | 2,462,000 | 10.52% | ||||
| 2009 | 通訊費 | 214,000 | 214,000 | 0 | 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187,000 | |||||||
| 2030 | 兼職費 | 600,000 | 600,000 | 0 | 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6,455,000 | 4,791,000 | 1,664,000 | 34.73% | ||||
| 2051 | 物品 | 240,000 | 240,000 | 0 | 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6,926,000 | 16,357,000 | 569,000 | 3.48%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130,000 | 1,137,000 | -7,000 | -0.62% | ||||
| 2078 | 國外旅費 | 112,000 | 63,000 | 49,000 | 77.78%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24,454,000 | 11,650,000 | 12,804,000 | 109.91% | ||||
| 3010 |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4,914,000 | |||||||
| 3020 | 機械設備費 | 650,000 | 650,000 | 0 | 0.00% | ||||
| 3030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8,550,000 | 11,000,000 | -2,450,000 | -22.27%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10,340,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68,974,000 | 60,376,000 | 108,598,000 | 179.87% | ||||
| 4005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64,303,000 | 23,422,000 | 40,881,000 | 174.54% | ||||
| 4010 |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101,872,000 | 30,493,000 | 71,379,000 | 234.08%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700,000 | 1,700,000 | 0 | 0.00% | ||||
| 4085 | 獎勵及慰問 | 300,000 | 342,000 | -42,000 | -12.28% | ||||
| 4090 | 其他補助及捐助 | 799,000 | 799,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