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消防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29頁
預算機關
消防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12,610,000 元()
計畫內容
推行本署各項消防救災救護及常年訓練工作。
預期成果
1.加強消防救災管理,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2.提升消防執勤能力,發揮救災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1 加強災害管理工作 本計畫主要係:1.辦理災害防救業務、緊急災
害應變措施之規劃、研究與督導、考核。2.辦
理災害防救科技技術、計畫之研發、應用。3.
辦理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及緊急應變小組之幕僚
作業。4.辦理災害防救法令之推廣教育與宣導
工作。所需經費183,211千元,內容如下:
1.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中部備援中心維運所需水
 電費402千元、通訊費2,100千元、設施及機
 械設備養護費1,480千元、資訊操作維護費1
 ,188千元,共計5,170千元。
2.因應重大災害緊急動員,成立緊急應變小組
 及先遣作業小組等所需租用影印機經費102
 千元。
3.辦理災害防救專案性規劃、調查、分析、諮
 詢、研討所需鐘點費、撰稿費、審查費及出
 席費等53千元。
4.辦理支援救災工作所需消耗品、非消耗品及
 車輛油料等經費569千元。
5.一般事務費6,292千元,明細如下:
(1)辦理災害防救業務、應變中心工作人員
  訓練及緊急事故應變指揮系統講習等所
  需經費660千元。
(2)因應重大災害緊急動員,成立緊急應變
  小組及先遣作業小組等所需事務經費330
  千元。
(3)編印災害防救相關法規命令,推廣教育
  災害防救等經費245千元。
(4)辦理各類災害預防、防災、逃生之文宣
  及媒體宣導等經費3,017千元。
(5)辦理災害防救計畫之專案評估及重大災
  害勘查工作等經費680千元。
(6)辦理防災策略研討會經費620千元。
(7)辦理防災、救災整備工作及管考協調等
  經費90千元。
(8)辦理災害防救示範演習及各縣市政府災
  害防救業務績效評鑑等經費650千元。
6.辦理支援救災工作所需車輛與救災救護裝備
 器材維修等經費876千元。
7.辦理業務督導、考核及支援救災工作所需國
 內旅費1,270千元。
8.辦理災害防救深耕第3期計畫,係進一步強
 化各直轄市、縣(市)及村(里)社區對於災害
 之韌性及提升民眾自救、互救防災意識,本
 計畫依據行政院106年7月12日院臺忠字第10
 60021429號函核定,總經費551,177千元,
 執行期間自107至111年度,以前年度法定預
 算數107年度95,198千元,108年度111,127
 千元,未來年度經費需求數223,193千元,
 本年度編列121,659千元(經常門110,523千
 元,資本門11,136千元),明細如下:
(1)辦理災害防救深耕計畫所需一般事務費6
  ,783千元。
(2)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災害防救深耕計畫經
  費114,876千元,明細如下:
<1>補助直轄市政府38,556千元(經常門34
  ,832千元,資本門3,724千元)。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69,337千元(經常門
  62,611千元,資本門6,726千元)。
<3>補助福建省各縣6,983千元(經常門6,2
  97千元,資本門686千元)。
9.辦理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空間暨環境設備
 調整更新建置計畫,係針對中央災害應變中
 心現有之各項軟硬體設備進行更新,強化中
 央災害應變中心訊息整合,完備災害應變作
 業環境,本計畫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6年6月
 7日院臺忠字第1060176028號函經內政部依
 權責核處,總經費94,240千元,執行期間自
 108至109年度,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108年
 度47,120千元,本年度編列47,120千元(均
 係資本門),係辦理辦公室翻修建造工程等
 經費47,120千元。
10.捐助辦理照護及輔助退休消防人員工作經
  費100千元(經常門)。
183,211,000 184,068,000 -857,000 -0.47%
2000 業務費 21,115,000
2006 水電費 402,000
2009 通訊費 2,100,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188,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02,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3,000
2051 物品 569,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3,075,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00,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956,000
2072 國內旅費 1,27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47,120,00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47,120,000
4000 獎補助費 114,976,00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38,556,000
40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69,337,000
4015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6,983,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