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消防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11,022,000 元()
計畫內容
推行一般行政管理工作。
預期成果
支援本署各業務單位之各項計畫,俾能達成施政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經費72,645千元,內容如下:
1.公務用水、電費8,379千元。
2.公務用電話、行動電話、網路專線、郵資等
 經費6,541千元。
3.公務所需資訊操作、系統及網頁維護等經費
 1,542千元。
4.公務所需租用影印機等經費902千元。
5.公務車輛之稅捐及規費285千元。
6.公務車輛之強制保險及執行業務活動相關保
 險等經費446千元。
7.推動業務所需撰稿費及專家學者出席費等64
 7千元。
8.公務所需之車輛油料、消耗品及非消耗品購
 置等經費2,818千元。
9.公務所需之印刷、環境佈置、清潔、辦公廳
 舍管理維護、制服、文康活動、新聞聯繫及
 各項雜支等經費18,117千元。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677千元。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750千元。
12.赴臺澎金馬地區國內旅費50千元。
13.首長特別費158千元。
14.獎補助費31,333千元,明細如下:
(1)消防人員因公傷殘就養及醫療等經費300
  千元。
(2)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210千元。
(3)獎勵其他機關團體災害防救有功人員獎
  勵金623千元(依據行政院97年11月6日院
  授人給字第0970064416號函修正核定辦
  理)。
(4)地方消防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及
  撫卹等經費26,660千元。
(5)消防人員因公傷殘、死亡之子女教養經
  費3,540千元。
72,645,000
0200 業務費 41,312,000
0202 水電費 8,379,000
0203 通訊費 6,541,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1,542,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902,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285,000
0231 保險費 446,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47,000
0271 物品 2,818,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8,117,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77,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50,000
0291 國內旅費 50,000
0299 特別費 158,000
0400 獎補助費 31,333,000
0451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300,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27,493,000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3,5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