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內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244,000 元()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建立不動產估  價師制度。 2.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放租督導及管理事宜。 3.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4.辦理公地管理、處分、撥用及放領等公地行政事項及臺  灣土地改革陳列館之管理及維護等事宜。 5.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及管制、土地重劃、區段徵收  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預期成果
1.增加辦理基準地點數、提高公告土地現值接近市價成數  、縮短核發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平均作業天數。 2.建立公平合理之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研擬減租條例修  正,保障租佃雙方合理權益。 3.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4.促進土地利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2 地權調整 1.外國人取得土地權利案件依法備查;督導直
 轄市及縣市政府加強外國人取得我國地權之
 管理及相關各國資料查證,所需業務費20千
 元。
2.加強耕地三七五租佃業務管理及辦理租佃業
 務講習等工作,所需業務費320千元。
3.辦理耕地分割審核及法令釋疑,並督導地方
 政府辦理,所需業務費10千元。
4.依法審查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報大陸地區人
 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案
 件及相關大陸事務案件,所需業務費30千元
 。
5.地政貢獻獎評選、頒獎及其得獎人專輯之編
 印等業務,所需業務費200千元。
6.辦理公有耕地放租法令之研修、解釋及研習
 ;督導地方政府公地放租辦理事宜,所需業
 務費20千元。
7.維護外國人地權資料管理系統,所需業務費
 150千元。
750,000 904,000 -154,000 -17.04%
0200 業務費 750,000 904,000 -154,000 -17.04%
0215 資訊服務費 150,000 100,000 50,000 5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000 26,000 14,000 53.85%
0271 物品 30,000 30,000 0 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394,000 482,000 -88,000 -18.26%
0291 國內旅費 130,000 260,000 -130,000 -50.00%
0295 短程車資 6,000 6,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