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內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568,000 元()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建立不動產估  價師制度。 2.辦理外資及陸資投資、三七五耕地租約及原住民族保留  地之事宜。 3.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4.辦理公地放租、放領、處分、撥用及管理等公地行政事  項及臺灣土地改革陳列館之開館及維護等事宜。 5.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及管制、土地重劃、區段徵收  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預期成果
1.增加辦理基準地點數、提高公告土地現值接近市價成數  、縮短核發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平均作業天數。 2.建立公平合理之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研擬減租條例修  正,保障租佃雙方合理權益。 3.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4.促進土地利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7 辦理區段徵收業務 配合本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為審查區段徵收案
件成立專案小組,召開會議審查及現場會勘所
需委員出席及交通費,辦理業務講習、訓練或
研討會,督導考核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區段
徵收業務,辦理和順寮區段徵收區可建築土地
標讓售作業等所需業務費869千元。
869,000
0200 業務費 869,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10,000
0202 水電費 8,000
0203 通訊費 60,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0,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8,000
0271 物品 16,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22,000
0291 國內旅費 425,000
0295 短程車資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