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內政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94頁
預算機關
內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36,819,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國土測量。 2.辦理海底電纜線路舖設許可、海域及標準地名管理。 3.辦理國家基本測量管理維護工作。 4.辦理我國海域調查與圖資整合發展計畫。 5.辦理智能測繪科研發展計畫。 6.辦理國土測繪圖資更新及維運計畫。 7.辦理自駕車用高精地圖關鍵技術研發計畫。 8.辦理地籍圖重測後續計畫第2期計畫。 9.辦理無人載具高精地圖實證運用計畫。 計畫內容: 1.辦理國土測量。 2.辦理海底電纜線路舖設許可、海域及標準地名管理。 3.辦理國家基本測量管理維護工作。 4.辦理我國海域調查與圖資整合發展計畫。 5.辦理智能測繪科研發展計畫。 6.辦理國土測繪圖資更新及維運計畫。 7.辦理自駕車用高精地圖關鍵技術研發計畫。 8.辦理地籍圖重測後續計畫第2期計畫。 9.辦理無人載具高精地圖實證運用計畫。
預期成果
1.發展智慧室內外製圖技術、三維地形製圖自動化萃取技  術、自動化快速產製數值地形模型技術及精進我國測繪  基準系統架構等現代測繪科技。 2.每年至少更新約4,000平方公里之數值地形模型成果並  開發相關加值應用技術,以支援各級政府與災害防救單  位,大量節省各單位重複測繪預算,建立多尺度及多時  序之地形圖徵資料機制,以可縮短地形圖後續更新時程  與維護經費。 3.整合建置全國性海域基礎資料,充實國家空間資訊基礎  建設;掌握國際及鄰國海域劃界發展趨勢,落實國家海  洋政策。 4.促進政府整體施政效能,制度化整合各政府機關應用地  籍圖資料之需求,增進地籍圖資料附加價值。 5.辦理建立高精地圖標準、精進高精地圖製圖技術及管理  試驗場域高精圖資、建置高精圖資管理及供應平台、提  升自駕車定位精度等高度地圖相關科技發展、配合無人  載具實證計畫通過案源,每年產製至少30公里高精地圖  成果。 6.國外測繪政策制度蒐集與翻譯、測繪業保險制度或成立  基金之可行性評估、測繪專業人力資料蒐集與訪查、測  繪人才資源系統規劃、測繪專業人力教育訓練、點雲資  料蒐集、點雲資料處理系統開發與建置。 預期成果: 1.發展智慧室內外製圖技術、三維地形製圖自動化萃取技  術、自動化快速產製數值地形模型技術及精進我國測繪  基準系統架構等現代測繪科技。 2.每年至少更新約4,000平方公里之數值地形模型成果並  開發相關加值應用技術,以支援各級政府與災害防救單  位,大量節省各單位重複測繪預算,建立多尺度及多時  序之地形圖徵資料機制,以可縮短地形圖後續更新時程  與維護經費。 3.整合建置全國性海域基礎資料,充實國家空間資訊基礎  建設;掌握國際及鄰國海域劃界發展趨勢,落實國家海  洋政策。 4.促進政府整體施政效能,制度化整合各政府機關應用地  籍圖資料之需求,增進地籍圖資料附加價值。 5.辦理建立高精地圖標準、精進高精地圖製圖技術及管理  試驗場域高精圖資、建置高精圖資管理及供應平台、提  升自駕車定位精度等高度地圖相關科技發展、配合無人  載具實證計畫通過案源,每年產製至少30公里高精地圖  成果。 6.國外測繪政策制度蒐集與翻譯、測繪業保險制度或成立  基金之可行性評估、測繪專業人力資料蒐集與訪查、測  繪人才資源系統規劃、測繪專業人力教育訓練、點雲資  料蒐集、點雲資料處理系統開發與建置。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7 自駕車用高精地圖關鍵技術研發計畫 建立高精地圖標準、精進高精地圖製圖技術及
管理試驗場域高精圖資、建置高精圖資管理及
供應平台、提升自駕車定位精度等,辦理工作
如下:
1.業務費31,812千元,係包含:
(1)派員參加第27屆世界智慧運輸(ITS)大會
  172千元。
(2)委託辦理高精地圖標準及檢核規範訂定1
  2,300千元、精進高精地圖製圖技術及管
  理試驗場域高精圖資12,300千元、高精
  圖資管理及供應平台建置工作6,540千元
  等,合計31,140千元。
(3)辦理規劃、督導、查核等工作經費500千
  元。
2.設備及投資係購置e-GNSS定位服務軟體4,00
 0千元及高精地圖供應平台軟體2,500千元,
 合計6,500千元。
38,312,000 23,780,000 14,532,000 61.11%
2000 業務費 31,812,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0,000
2039 委辦費 31,140,000
2051 物品 100,000
2072 國內旅費 100,000
2078 國外旅費 172,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6,500,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6,5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