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內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653,756,000 元()
計畫內容
1.檢討研修地方制度、行政區劃、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
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相關法規,提升地方自治
行政效能,落實地方自治精神。
2.辦理督導地方行政、推展公共造產、調解行政及法律服
務等業務。
3.研修(擬)選舉、罷免、政治獻金法制,並辦理相關法規
釋疑。
4.辦理政黨成立、解散等事項之備案及業務輔導相關事宜
,審議政黨處分事件及其他有關事項,蒐集研析各國政
黨審議及運作情形。
5.推動與落實中央與地方機關所轄威權象徵物之處置及輔
導辦理國家不法受難者之權利回復事宜。
6.輔導宗教團體健全組織及發展,加強與各宗教團體之聯
繫溝通,提升宗教學術與文化水準,鼓勵興辦公益慈善
暨社會教化事業及協助參與國際性宗教活動,並辦理祭
祀公業及神明會等業務。
7.健全殯葬法制,落實殯葬管理,加強殯葬消費權益,加
強殯葬服務業管理及輔導、推動殯葬專業證照制度。
8.健全國家榮典制度,倡導合時儀節,辦理紀念典禮。
9.輔導辦理國慶各項慶典活動。
計畫內容:
1.檢討研修地方制度、行政區劃、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
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相關法規,提升地方自治
行政效能,落實地方自治精神。
2.辦理督導地方行政、推展公共造產、調解行政及法律服
務等業務。
3.研修(擬)選舉、罷免、政治獻金法制,並辦理相關法規
釋疑。
4.辦理政黨成立、解散等事項之備案及業務輔導相關事宜
,審議政黨處分事件及其他有關事項,蒐集研析各國政
黨審議及運作情形。
5.推動與落實中央與地方機關所轄威權象徵物之處置及輔
導辦理國家不法受難者之權利回復事宜。
6.輔導宗教團體健全組織及發展,加強與各宗教團體之聯
繫溝通,提升宗教學術與文化水準,鼓勵興辦公益慈善
暨社會教化事業及協助參與國際性宗教活動,並辦理祭
祀公業及神明會等業務。
7.健全殯葬法制,落實殯葬管理,加強殯葬消費權益,加
強殯葬服務業管理及輔導、推動殯葬專業證照制度。
8.健全國家榮典制度,倡導合時儀節,辦理紀念典禮。
9.輔導辦理國慶各項慶典活動。
預期成果
1.健全地方制度與行政區劃法制,推動區域聯合治理,輔
導地方自治團體均衡發展,強化地方自治行政效能。
2.督導地方行政、健全基層組織,提升行政效率;推展調
解行政與公共造產業務,以促進地方詳和,並提昇地方
自治財源。
3.勵行民主憲政,健全公民參政法制。
4.健全政黨政治發展。
5.落實中央與地方機關所轄威權象徵物之處置,深化社會
對話與對轉型正義之認知;推動國家不法受難者權利回
復,促進社會和解。
6.使宗教信仰與社會生活真正結合,安定社會;運用宗教
團體匯聚之社會資源,提升政府推動心靈改革及社會福
利事業;分區辦理祭祀公業及神明會研習會,提升專業
知能,並強化清理績效。
7.提升殯葬設施及殯葬服務業品質,強化殯葬消費權益保
護。
8.完備國家禮制,建構優質禮儀及多元化資訊;弘揚孝道
倫理,促進社會祥和。
9.彰顯國家儀典,凝聚國民對國家向心力。
預期成果:
1.健全地方制度與行政區劃法制,推動區域聯合治理,輔
導地方自治團體均衡發展,強化地方自治行政效能。
2.督導地方行政、健全基層組織,提升行政效率;推展調
解行政與公共造產業務,以促進地方詳和,並提昇地方
自治財源。
3.勵行民主憲政,健全公民參政法制。
4.健全政黨政治發展。
5.落實中央與地方機關所轄威權象徵物之處置,深化社會
對話與對轉型正義之認知;推動國家不法受難者權利回
復,促進社會和解。
6.使宗教信仰與社會生活真正結合,安定社會;運用宗教
團體匯聚之社會資源,提升政府推動心靈改革及社會福
利事業;分區辦理祭祀公業及神明會研習會,提升專業
知能,並強化清理績效。
7.提升殯葬設施及殯葬服務業品質,強化殯葬消費權益保
護。
8.完備國家禮制,建構優質禮儀及多元化資訊;弘揚孝道
倫理,促進社會祥和。
9.彰顯國家儀典,凝聚國民對國家向心力。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3預算 |
|---|---|---|---|---|---|---|
| 09 | 補助辦理國家重大慶典 | 補助中華民國各界慶祝國慶籌備委員會辦理國慶 活動相關業務,所需獎補助費37,500千元。 |
37,500,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37,500,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37,5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