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21頁
預算機關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82,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
預期成果
辦理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4 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
,選舉期間所需經費:
1.超時加班費22千元。
2.業務費1,060千元: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
  習會10所,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
  27千元,扣除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
  列預算,計需增加3千元。
(2)各項郵電等通訊費40千元。
(3)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169千元:
  按監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縣
  市4,50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
  縣市2,000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
  元,薦兼6,000元,委兼5,000元;常兼
  人員月支簡兼3,500元,薦兼3,000元,
  委兼2,500元計。
(4)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1,691元,5個
  月,計317千元,扣除第10屆立法委員選
  舉已編列預算,計需增加95千元。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投票通知單列印、
  校對費、投票通知單分發費、選舉人名
  冊編造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
  監察小組委員工作費,扣除第10屆立法
  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需增加176千元
  。
(6)委辦費484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
  費(鄉鎮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
  及業務費)。
<1>兼職費364千元。
<2>業務費120千元,包括:人口數未滿3
  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4所。
(7)辦理選舉期間所需各種文具紙張、消耗
  用品、投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32千
  元。
(8)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印製選舉票
  、選舉公報、投票通知單、投開票所茶
  水、餐費、佈置、清潔經費、會議費等
  費用,扣除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
  預算,計需增加56千元。
(9)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5千元。
1,082,000 4,881,000 -3,799,000 -77.83%
1000 人事費 22,000
1040 加班值班費 22,000
2000 業務費 1,060,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3,000
2009 通訊費 40,000
2030 兼職費 169,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9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76,000
2039 委辦費 484,000
2051 物品 32,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6,000
2072 國內旅費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