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原住民族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37,517,000 元()
計畫內容
1.輔導原住民族經濟事業發展。
2.強化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功能。
3.辦理東埔活動中心ROT促參及加強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
心營運績效。
4.辦理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計畫(包括輔導原住民族
知識發展創意經濟、加強原住民族精實創業與產品拓銷
機構功能)。
5.推展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
6.扶植原住民族文化創意產業。
預期成果
1.扶植原住民族經濟事業發展,強化財務融通,培養原住
民競爭優勢。
2.發揮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效能,協助原住民籌措資金
。
3.辦理原住民技藝研習訓練,培養原住民技藝專才。
4.改善技研中心等設備(施)、美化環境,維護園區安全。
5.全面規劃輔導原住民族產業發展。
6.加強原住民族精實創業與產品拓銷機構功能,改善產品
優勢,以提升原住民企業在國內外競爭力及知名度。
7.加強推展原住民族文化創意產業。
8.落實對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之保護。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5預算 |
|---|---|---|---|---|---|---|
| 02 | 規劃輔導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經費 | 1.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4年(103至106年)計 畫,105年度經費319,558千元。(經常門175 ,261千元,資本門144,297千元) (1)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知識發展創 意經濟產業示範區計畫246,888千元。其 中補助直轄市政府46,833千元(經常門) ,其他地方政府200,055千元。(經常門5 5,758千元,資本門144,297千元) (2)辦理原住民族產業示範區專案辦公室及 推動相關業務12,000千元。〈委辦費〉 (3)原住民族創意經濟研發加值與應用相關 計畫24,000千元。〈委辦費〉 (4)原住民族通路環境建構36,670千元。〈 委辦費〉 2.補助地方政府推展原住民族產業深耕及行銷 推廣計畫9,700千元。〈補助地方政府〉 3.依據花東地區發展條例補助花蓮縣及臺東縣 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計畫5,000千元。〈補助 地方政府〉 4.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原住民族產業活動相關計 畫1,1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委託辦理經濟及產業發展計畫行政管理業務 勞務採購1,400千元。〈委辦費〉 6.辦理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相關業務所需 通訊費70千元。〈業務費〉 7.辦理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相關業務所需 專家學者出席及審查費200千元。〈業務費 〉 8.辦理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相關業務所需 一般事務費2,000千元。〈業務費〉 9.辦理輔導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相關業務 所需國內旅費460千元及短程車資72千元。 〈業務費〉 |
339,560,000 | |||
| 0200 | 業務費 | 76,872,000 | ||||
| 0203 | 通訊費 | 70,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00,000 | ||||
| 0251 | 委辦費 | 74,070,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2,000,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460,000 | ||||
| 0295 | 短程車資 | 72,000 | ||||
| 0400 | 獎補助費 | 262,688,000 | ||||
| 0403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46,833,000 | ||||
| 0410 |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214,755,000 | ||||
| 0437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1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