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選擇分支計畫:
資料來源:112-監察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8頁
預算機關
監察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4,380,000 元()
計畫內容
國家古蹟建物之修復、辦公設施等工程,以延長國家財產 之使用效能。
預期成果
有效維護國定古蹟安全及建物之妥善利用,延長增進財產 使用之效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1 營建工程 1.古蹟及廳舍等修繕工程2,000千元。
2.白蟻防治及木構件回測檢視作業等500千元
 。
3.汰換空調、供電及議事影音等設備800千元
 。
4.汰換國定古蹟區域等空調設備等3,900千元
 。
5.會議室會議系統汰換、整合與建置等30,424
 千元。
6.議事廳頂樓區域友善空間及防水改善工程等
 2,511千元。
7.電腦教室及辦公室環境改善工程等1,000千
 元。
8.國定古蹟區域等相關維護工程等3,245千元
 。
44,380,000 39,220,000 5,160,000 13.16%
3000 設備及投資 44,380,000 39,220,000 5,160,000 13.16%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44,380,000 39,220,000 5,160,000 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