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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1-監察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9頁
預算機關
監察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9,220,000 元()
計畫內容
國家古蹟建物之修復、辦公設施等工程,以延長國家財產 之使用效能。
預期成果
有效維護國定古蹟安全及建物之妥善利用,延長增進財產 使用之效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1 營建工程 1.辦公室及庫房修繕工程等1,514千元。
2.白蟻回測檢視作業420千元。
3.汰換空調、供電及議事影音等設備800千元
 。
4.辦公廳舍冷氣機組暨其系統汰換工程等13,6
 10千元。
5.辦公大樓地坪鋪面破舊更新工程等5,000千
 元。
6.會議室會議系統汰換、整合與建置等17,876
 千元。
39,220,000 20,625,000 18,595,000 90.16%
3000 設備及投資 39,220,000 20,625,000 18,595,000 90.16%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39,220,000 20,625,000 18,595,000 9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