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監察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6頁
預算機關
監察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1,388,000 元()
計畫內容
依國家人權委員會法定職權辦理下列事項:1.提出各類人 權報告及國家人權報告獨立評估意見,2.提出人權政策與 法令之建議,3.推動國際人權文書國內法化及人權監督體 系之建立,4.系統性訪查人權侵害與歧視案件,5.訪查人 身自由被剝奪或危害人權之相關處所,6.推動國家酷刑防 制機制(NPM)相關工作,7.辦理人權教案教材設計編印、 教育推廣、研討座談、研習等活動,8.強化國內外人權交 流、互訪及合作等計畫,9.建置無障礙人權環境。
預期成果
依《巴黎原則》,強化國家人權機構及保障人權之機制, 有效建議人權政策與法令評估研究及分析建議、建立國家 酷刑防制機制(NPM)、推動人權教育推廣與國內外合作交 流,建構無障礙友善人權環境,以深化民眾人權意識,確 保社會公平正義,彰顯人權立國理念,並與國際人權接軌 並進。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3 教育、推廣與交流 1.辦理國際人權交流研討會、國際人權公約系
 列活動及人權成果發表等所需經費8,500千
 元。
2.邀請國內外人權及公民團體、專家學者等參
 與及來台辦理教育、交流、諮詢、食宿交通
 接待等所需經費5,500千元。
3.辦理人權教材開發、編譯、印刷及數位教材
 製作等所需經費13,767千元。(含媒體政策
 及業務宣導費3,000千元)
4.與政府機關、學校、國內外團體等合作辦理
 人權課程研習、座談及培訓等所需經費6,90
 0千元。
5.訪視及協助各政府機關等人權教育等所需經
 費3,700千元。
6.出席國際性人權組織會議及赴國外人權等機
 構、團體交流等所需經費2,500千元。
7.辦理教育、推廣與交流所需國內差旅、短程
 車資等所需經費833千元。
41,700,000 32,974,000 8,726,000 26.46%
2000 業務費 41,700,000 32,974,000 8,726,000 26.46%
2009 通訊費 1,200,000 1,20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00,000 1,200,000 1,000,000 83.33%
2051 物品 700,000 70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4,267,000 26,667,000 7,600,000 28.50%
2072 國內旅費 700,000 700,000 0 0.00%
2078 國外旅費 2,500,000 2,374,000 126,000 5.31%
2081 運費 33,000 33,000 0 0.00%
2084 短程車資 100,000 10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