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監察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5頁
預算機關
監察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8,422,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國家人權委員會各項法定職權事務,撰提各類人權報 告及國家人權報告獨立評估意見,評估研究及分析建議人 權政策與法令,協助推動國際人權文書國內法化及人權指 標之建立,整體性、系統性調查人權侵害與歧視案件,訪 查人身自由被剝奪或危害人權之相關處所,推動國家酷刑 防制機制(NPM)有關工作,辦理人權教育、推廣、宣導及 行銷,舉辦諮詢、研討、公聽、聽證及座談等工作,建置 無障礙友善人權環境,並強化國內外人權交流、互訪及合 作。
預期成果
強化《巴黎原則》國家人權機構促進及保障人權之機制, 有效發揮人權政策與法令評估研究及分析建議、建立國家 酷刑防制機制(NPM)、以及人權教育、推廣與交流之職權 ,深化人權意識,建構無障礙友善人權環境,確保社會公 平正義,彰顯我人權立國理念,並與國際人權接軌並進。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03 教育、推廣與交流 1.辦理國際人權交流研討會,及國際人權日一
 系列活動與人權成果發表等所需經費7,000
 千元。(通訊費500千元、物品500千元、一
 般事務費6,000千元)
2.邀請國內外人權及公民團體、專家學者來台
 交流、諮詢、交通、膳宿及接待費等所需經
 費3,300千元。(一般事務費)
3.辦理人權教材開發、翻譯及編印、數位教材
 製作、人權教育推廣、宣導及刊物製作摺頁
 小冊、影片拍攝及媒體播放等所需經費10,3
 00千元。(一般事務費)
4.教育訓練、與政府機關合作辦理人權課程研
 習、座談,及種子教師培訓等所需經費2,00
 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00千元、一
 般事務費1,000千元)
5.訪視及協助各政府機關辦理人權教育等所需
 經費2,000千元。(通訊費500千元、按日按
 件計資酬金200千元、一般事務費800千元、
 國內旅費500千元)
6.出席國外人權教育組織或會議及國外考察、
 訪視人權機構團體等所需經費2,500千元。(
 國外旅費)
7.辦理教育、推廣與交流所需國內差旅、短程
 車資等所需經費333千元。(國內旅費200千
 元、運費33千元、短程車資100千元)
27,433,000
2000 業務費 27,433,000
2009 通訊費 1,00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00,000
2051 物品 5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1,400,000
2072 國內旅費 700,000
2078 國外旅費 2,500,000
2081 運費 33,000
2084 短程車資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