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1頁
預算機關
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561,000 元()
計畫內容
本署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確實,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463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457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練
  等經費。
(2)水電費155千元。
(3)通訊費187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207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稅捐及規費11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6)保險費7千元,係車輛之保險費。
(7)物品247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120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
  0千元。
<3>車輛油料費32千元,係機車、中小型
  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0.00元計列
  。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85千元。
(8)一般事務費236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16千元,係按員工8人,每
  人每年2,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35千元,係按檢
  察官2人,每人每年14,000元,職員2
  人,每人每年3,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13千元。
<4>法警制服費13千元。
<5>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4千元。
<6>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5千元。
<7>一般行政事務費150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124千元,包括:
<1>辦公房舍、宿舍等維護費24千元。
<2>開示空間整修等經費100千元。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69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63千元,係按機車2輛,每
  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者1
  輛,每輛每年8,500元,滿6年以上者1
  輛,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6千元,係按職員6人
  ,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0千元。
(12)國內旅費5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
  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3)運費15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等
  經費。
(14)特別費94千元,按首長每月7,800元計
  列。
2.獎補助費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1,463,000 1,462,000 1,000 0.07%
2000 業務費 1,457,000 1,456,000 1,000 0.07%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 5,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155,000 155,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187,000 187,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207,000 237,000 -30,000 -12.66%
2024 稅捐及規費 11,000 7,000 4,000 57.14%
2027 保險費 7,000 5,000 2,000 40.00%
2051 物品 247,000 258,000 -11,000 -4.26%
2054 一般事務費 236,000 300,000 -64,000 -21.3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24,000 24,000 100,000 416.67%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9,000 69,000 0 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0,000 50,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50,000 50,000 0 0.00%
2081 運費 15,000 15,000 0 0.00%
2093 特別費 94,000 94,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6,000 6,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6,000 6,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