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8頁
預算機關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4,256,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394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6,346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152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
  練等經費。
(2)水電費1,283千元。
(3)通訊費218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520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稅捐及規費17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6)保險費29千元,係車輛及志工等之保險
  費。
(7)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6千元,係機關辦理
  研習講座鐘點費。
(8)物品687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200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
  80千元。
<3>一般行政業務所需其他辦公用消耗品1
  11千元。
<4>車輛油料費96千元,係機車、中小型
  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1.30元計列
  。
<5>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費100千元。
(9)一般事務費1,676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112千元,係按員工54人及
  臨時人員2人,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66千元,係按檢
  察官3人,每人每年16,000元,職員等
  4人,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3>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10千元。
<4>各類書表印製費等62千元。
<5>法警制服費67千元。
<6>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20千元。
<7>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52千元。
<8>委外業務及其他行政事務經費1,287千
  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210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69千元,包括
  :
<1>車輛養護費131千元,係按機車6輛,
  每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
  者2輛,每輛每年8,500元,滿2年以上
  未滿4年者1輛,每輛每年25,500元,
  滿6年以上者2輛,每輛每年39,000元
  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38千元,係按職員47
  人,每人每年809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132千元。
(13)國內旅費123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
  特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
(14)特別費94千元,係按首長每月7,8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48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6,394,000 7,022,000 -628,000 -8.94%
2000 業務費 6,346,000 6,974,000 -628,000 -9.00%
2003 教育訓練費 152,000 172,000 -20,000 -11.63%
2006 水電費 1,283,000 1,283,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218,000 418,000 -200,000 -47.85%
2018 資訊服務費 520,000 545,000 -25,000 -4.59%
2024 稅捐及規費 17,000 17,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29,000 29,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6,000 36,000 0 0.00%
2051 物品 687,000 698,000 -11,000 -1.58%
2054 一般事務費 1,676,000 1,882,000 -206,000 -10.95%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10,000 310,000 -100,000 -32.26%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69,000 152,000 17,000 11.18%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132,000 1,195,000 -63,000 -5.27%
2072 國內旅費 123,000 143,000 -20,000 -13.99%
2093 特別費 94,000 94,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48,000 48,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48,000 48,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