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4頁
預算機關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3,108,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1,533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1,491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625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
  練等經費。
(2)水電費2,702千元。
(3)通訊費2,970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
  通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285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稅捐及規費23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6)保險費121千元,係辦公房屋、車輛及志
  工等之保險費。
(7)物品1,261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325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2
  12千元。
<3>車輛油料費355千元,係按機車、中小
  型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25.60元、
  柴油每公升價格21.7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369千元。
(8)一般事務費1,850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196千元,係按員工98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39千元,係按檢
  察官2人,每人每年14,000元,職員3
  人,每人每年3,500元計列。
<3>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10千元。
<4>各類書表印製費等278千元。
<5>法警制服費106千元,係按法警16人,
  每人每年6,670元計列。
<6>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50千元。
<7>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1,061千元
  。
<8>一般行政事務經費70千元。
<9>法律座談、檢察官等會議經費40千元
  。
(9)房屋建築養護費508千元。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79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289千元,係按公務機車5
  輛,每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
  2年者3輛,每輛每年8,500元,滿6年
  以上者5輛,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90千元,係按職員86
  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08千元。
(12)國內旅費65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
  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3)特別費94千元,係按首長每月7,8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42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11,533,000
2000 業務費 11,491,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625,000
2006 水電費 2,702,000
2009 通訊費 2,970,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285,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23,000
2027 保險費 121,000
2051 物品 1,261,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850,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08,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79,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08,000
2072 國內旅費 65,000
2093 特別費 94,000
4000 獎補助費 42,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