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2頁
預算機關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14,621,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3,78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3,728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120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練
   等經費。
 (2)水電費2,592千元。
 (3)資訊服務費560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4)其他業務租金3,618千元,包括:
   <1>辦公室及檔案室租金3,356千元。
   <2>辦理易服社會勞動業務辦公室租金262千
     元。
 (5)稅捐及規費22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料
   費等。
 (6)保險費179千元,係辦公房屋、車輛及志工
   等之保險費。
 (7)物品1,518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214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506
     千元。
   <3>車輛油料費598千元,係機車、中小型汽
     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0.60元、柴油每
     公升價格27.3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200千元。
 (8)一般事務費3,058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723千元,係按員工220人及
     臨時人員21人,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424千元,係按檢察
     官22人,每人每年16,000元,職員等16
     人,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200千元。
   <4>法警制服費153千元。
   <5>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48千元。
   <6>環境清潔、會埸佈置等經費870千元。
   <7>委外業務及其他行政事務經費615千元。
   <8>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25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540千元。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546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332千元,係按公務機車5輛
     ,每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
     者5輛,每輛每年8,500元,滿2年未滿4
     年者1輛,每輛每年25,500元,滿6年以
     上者5輛,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214千元,係按職員204
     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10千元。
 (12)國內旅費336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
    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3)特別費129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0,8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54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13,782,000 11,935,000 1,847,000 15.48%
2000 業務費 13,728,000 11,893,000 1,835,000 15.43%
2003 教育訓練費 120,000 120,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2,592,000 1,956,000 636,000 32.52%
2018 資訊服務費 560,000 560,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618,000 2,849,000 769,000 26.99%
2024 稅捐及規費 22,000 22,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179,000 135,000 44,000 32.59%
2051 物品 1,518,000 2,020,000 -502,000 -24.85%
2054 一般事務費 3,058,000 2,186,000 872,000 39.89%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40,000 540,000 0 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46,000 551,000 -5,000 -0.91%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10,000 510,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336,000 350,000 -14,000 -4.00%
2093 特別費 129,000 94,000 35,000 37.23%
4000 獎補助費 54,000 42,000 12,000 28.57%
4085 獎勵及慰問 54,000 42,000 12,000 2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