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3頁
預算機關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63,743,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7,49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37,489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280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
  練等經費。
(2)水電費8,032千元。
(3)通訊費1,909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
  通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1,209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
  養、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稅捐及規費30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6)保險費117千元,係辦公房屋、車輛及志
  工等之保險費。
(7)物品3,692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786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2
  ,205千元。
<3>車輛油料費477千元,係機車、中小型
  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1.30元、柴
  油每公升價格27.6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224千元。
(8)一般事務費15,858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486千元,係按員工227人
  及臨時人員16人,每人每年2,000元計
  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456千元,係按檢
  察官24人,每人每年16,000元,職員
  等16人,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51千元。
<4>法警制服費180千元。
<5>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60千元。
<6>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3,677千元
  。
<7>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30千元。
<8>委外業務及其他行政事務經費10,918
  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2,257千元。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647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420千元,係按機車2輛,
  每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滿2年未
  滿4年者1輛,每輛每年25,500元、滿4
  年未滿6年者1輛,每輛每年34,000元
  、滿6年以上者7輛,每輛每年51,000
  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227千元,係按職員21
  7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3,195千元。
(12)國內旅費114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
  特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
(13)運費28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等
  經費。
(14)特別費121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0,100
  元計列。
2.獎補助費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按每人每年6千元計列。
37,495,000 37,717,000 -222,000 -0.59%
2000 業務費 37,489,000 37,711,000 -222,000 -0.59%
2003 教育訓練費 280,000 280,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8,032,000 8,548,000 -516,000 -6.04%
2009 通訊費 1,909,000 1,909,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209,000 1,209,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30,000 30,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117,000 117,000 0 0.00%
2051 物品 3,692,000 3,684,000 8,000 0.22%
2054 一般事務費 15,858,000 16,032,000 -174,000 -1.09%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257,000 1,905,000 352,000 18.48%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47,000 539,000 108,000 20.04%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195,000 3,195,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114,000 114,000 0 0.00%
2081 運費 28,000 28,000 0 0.00%
2093 特別費 121,000 121,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6,000 6,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6,000 6,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