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5頁
預算機關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36,294,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298,577千元,其內
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197,040千元,係職員211
 人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3,564千元,係駕駛6人及工
 友4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42,280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
 金等。
4.其他給與3,295千元,係休假補助等。
5.加班值班費19,834千元,係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
6.退休離職儲金14,904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
 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17,660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
 公、勞、健保費等。
298,577,000 275,593,000 22,984,000 8.34%
1000 人事費 298,577,000 275,593,000 22,984,000 8.34%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97,040,000 178,437,000 18,603,000 10.43%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3,564,000 3,594,000 -30,000 -0.83%
1030 獎金 42,280,000 41,880,000 400,000 0.96%
1035 其他給與 3,295,000 3,051,000 244,000 8.00%
1040 加班值班費 19,834,000 18,201,000 1,633,000 8.97%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4,904,000 13,867,000 1,037,000 7.48%
1055 保險 17,660,000 16,563,000 1,097,000 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