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56,333,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3,67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3,282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100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
  練等經費。
(2)水電費8,514千元。
(3)通訊費19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602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其他業務租金4,605千元,係機關宿舍租
  金。
(6)稅捐及規費40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7)保險費140千元,係辦公房屋、車輛及志
  工等之保險費。
(8)物品918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68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9
  8千元。
<3>車輛油料費676千元,係按機車5輛,
  每輛每月耗油料26公升,中小型汽車1
  3輛,每輛每月耗油料139公升,大型
  汽車1輛,每輛每月耗油料190公升,
  油氣雙燃料車1輛,每輛每月耗油料71
  公升、液化石油氣81公升,按汽油每
  公升價格25.70元、柴油每公升價格22
  .20元,液化石油氣每公升價格18.40
  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76千元。
(9)一般事務費4,283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656千元,係按員工328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455千元,係按檢
  察官20人,每人每年14,000元,職員5
  0人,每人每年3,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250千元。
<4>法警制服費220千元。
<5>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270千元。
<6>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1,880千元
  。
<7>一般行政事務費552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558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002千元,包
  括:
<1>車輛養護費681千元,係按機車5輛,
  每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滿2年未
  滿4年者1輛,每輛每年25,500元,滿4
  年未滿6年者4輛,每輛每年34,000元
  ,滿6年以上者10輛,每輛每年51,000
  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321千元,係按職員30
  6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375千元。
(13)國內旅費5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
  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4)特別費121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0,100
  元計列。
2.獎補助費39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
 問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23,678,000
0200 業務費 23,282,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100,000
0202 水電費 8,514,000
0203 通訊費 19,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602,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605,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40,000
0231 保險費 140,000
0271 物品 918,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4,283,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558,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002,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375,000
0291 國內旅費 5,000
0299 特別費 121,000
0400 獎補助費 396,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39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