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1頁
預算機關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9,148,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 公訴以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 官、通譯、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犯等 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7,370千元,其內容
如下:
1.臨時人員酬金11,295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2
  ,124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
  人力費用6,765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
  用觀護心理處遇師所需人力經費802千元
  。
(4)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
  用觀護追蹤輔導員所需人力經費1,604千
  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300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3
  9千元。
(2)尿液檢驗鑑定費2,261千元。
3.物品139千元,包括:
(1)係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82千元。
(2)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所
  需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經
  費57千元。
4.一般事務費2,741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130千元。
(2)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100千元。
(3)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350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經費100千元。
(5)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28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
  癮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
  助理員所需人力經費1,281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
  癮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
  化處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152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人員
  所需人力經費597千元。
(9)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
  相關事務性經費3千元。
5.國內旅費895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90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88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80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319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48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198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
  癮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
  化處遇工作差旅費67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
  差旅費5千元。
17,370,000 16,456,000 914,000 5.55%
2000 業務費 17,370,000 16,456,000 914,000 5.55%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1,295,000 9,501,000 1,794,000 18.88%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00,000 2,261,000 39,000 1.72%
2051 物品 139,000 138,000 1,000 0.72%
2054 一般事務費 2,741,000 3,621,000 -880,000 -24.30%
2072 國內旅費 895,000 896,000 -1,000 -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