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9,148,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
公訴以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
官、通譯、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犯等
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3預算 | 112預算 | 112差異 | 112比例 |
|---|---|---|---|---|---|---|---|---|---|
| 02 |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7,370千元,其內容 如下: 1.臨時人員酬金11,295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2 ,124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 人力費用6,765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 用觀護心理處遇師所需人力經費802千元 。 (4)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 用觀護追蹤輔導員所需人力經費1,604千 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300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3 9千元。 (2)尿液檢驗鑑定費2,261千元。 3.物品139千元,包括: (1)係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82千元。 (2)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所 需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經 費57千元。 4.一般事務費2,741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130千元。 (2)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100千元。 (3)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350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經費100千元。 (5)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28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 癮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 助理員所需人力經費1,281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 癮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 化處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152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人員 所需人力經費597千元。 (9)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 相關事務性經費3千元。 5.國內旅費895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90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88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80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319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48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198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 癮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 化處遇工作差旅費67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 差旅費5千元。 |
17,370,000 | 16,456,000 | 914,000 | 5.55% | |||
| 2000 | 業務費 | 17,370,000 | 16,456,000 | 914,000 | 5.55% | ||||
| 2033 | 臨時人員酬金 | 11,295,000 | 9,501,000 | 1,794,000 | 18.88%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300,000 | 2,261,000 | 39,000 | 1.72% | ||||
| 2051 | 物品 | 139,000 | 138,000 | 1,000 | 0.72%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741,000 | 3,621,000 | -880,000 | -24.3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895,000 | 896,000 | -1,000 | -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