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9,194,000 元()
計畫內容
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公訴以及 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官、通譯 、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9,134千元,其內容如
下:
1.約用人員酬金5,890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870
   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人
   力費用3,416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用
   觀護社工師及觀護心理師所需人力經費1,6
   04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85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81
   千元。
 (2)尿液檢驗鑑定費704千元。
3.物品61千元,包括:
 (1)係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23千元。
 (2)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所需
   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經費38
   千元。
4.一般事務費2,009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66千元。
 (2)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37千元。
 (3)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30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經費27千元。
 (5)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12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助理
   員所需人力經費1,246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5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人員所
   需人力經費583千元。
 (9)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相
   關事務性經費3千元。
5.國內旅費389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48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48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52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46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46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103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差旅費42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差
   旅費4千元。
9,134,000 9,613,000 -479,000 -4.98%
2000 業務費 9,134,000 9,613,000 -479,000 -4.98%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5,890,000 6,116,000 -226,000 -3.7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85,000 785,000 0 0.00%
2051 物品 61,000 61,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009,000 2,165,000 -156,000 -7.21%
2072 國內旅費 389,000 486,000 -97,000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