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2頁
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5,394,000 元()
計畫內容
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公訴以及 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官、通譯 、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8,750千元,其內容
如下:
1.兼職費40千元,係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
 委員兼職費。
2.臨時人員酬金5,180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8
  27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
  人力費用3,550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
  用觀護心理處遇師所需人力經費803千元
  。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65千元,係尿液檢驗鑑
 定費。
4.物品94千元,包括:
(1)係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23千元。
(2)係辦理易服社會勞動業務所需文具紙張
  等購置經費1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所
  需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經
  費70千元。
5.一般事務費2,239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66千元。
(2)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37千元。
(3)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30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經費27千元。
(5)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2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
  癮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
  化處遇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助理員
  及觀護追蹤輔導員所需人力經費1,991千
  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
  癮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
  化處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86千元。
6.國內旅費532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60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60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65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58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57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194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
  癮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
  化處遇工作差旅費38千元。
8,750,000 5,513,000 3,237,000 58.72%
2000 業務費 8,750,000 5,513,000 3,237,000 58.72%
2030 兼職費 40,000 40,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5,180,000 4,325,000 855,000 19.77%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65,000 665,000 0 0.00%
2051 物品 94,000 23,000 71,000 308.70%
2054 一般事務費 2,239,000 160,000 2,079,000 1,299.38%
2072 國內旅費 532,000 300,000 232,000 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