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8頁
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11,474,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0,00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9,960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68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練
   等經費。
 (2)水電費2,073千元。
 (3)通訊費557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訊
   費等。
 (4)資訊服務費356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其他業務租金772千元,係檔案室租金。
 (6)稅捐及規費36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料
   費等。
 (7)保險費100千元,係辦公房屋、車輛及志工
   等之保險費。
 (8)物品990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275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211
     千元。
   <3>車輛油料費436千元,係機車、中小型汽
     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1.00元、柴油每
     公升價格27.0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68千元。
 (9)一般事務費3,652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441千元,係按員工131人及
     約用人員16人,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258千元,係按檢察
     官13人,每人每年16,000元,職員等11
     人,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78千元。
   <4>法警制服費100千元。
   <5>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90千元。
   <6>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680千元。
   <7>委外業務及其他行政事務費2,005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345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96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269千元,係按機車3輛,每
     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者1輛
     ,每輛每年8,500元,滿2年未滿4年者2
     輛,每輛每年25,500元,滿4年未滿6年
     者3輛,每輛每年34,000元,滿6年以上
     者2輛,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127千元,係按職員121
     人計列,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463千元。
 (13)國內旅費10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
    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4)特別費52千元。
2.獎補助費42千元,係技工工友退休退職人員三
 節慰問金,按每人每年6,000千元計列。
10,002,000 9,639,000 363,000 3.77%
2000 業務費 9,960,000 9,601,000 359,000 3.74%
2003 教育訓練費 68,000 68,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2,073,000 2,221,000 -148,000 -6.66%
2009 通訊費 557,000 557,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356,000 356,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772,000 772,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36,000 36,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100,000 100,000 0 0.00%
2051 物品 990,000 985,000 5,000 0.51%
2054 一般事務費 3,652,000 3,090,000 562,000 18.19%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45,000 345,000 0 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96,000 316,000 80,000 25.32%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63,000 526,000 -63,000 -11.98%
2072 國內旅費 100,000 100,000 0 0.00%
2093 特別費 52,000 129,000 -77,000 -59.69%
4000 獎補助費 42,000 38,000 4,000 10.53%
4085 獎勵及慰問 42,000 38,000 4,000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