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99,506,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9,08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9,061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68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
  練等經費。
(2)水電費1,800千元。
(3)通訊費557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356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其他業務租金772千元,係檔案室租金。
(6)稅捐及規費36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7)保險費100千元,係辦公房屋、車輛及志
  工等之保險費。
(8)物品995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275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2
  11千元。
<3>車輛油料費441千元,係機車、中小型
  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1.30元、柴
  油每公升價格27.6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68千元。
(9)一般事務費2,958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268千元,係按員工124人
  及臨時人員10人,每人每年2,000元計
  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258千元,係按檢
  察官13人,每人每年16,000元,職員
  等11人,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69千元。
<4>法警制服費93千元。
<5>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90千元。
<6>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680千元。
<7>一般行政事務費1,500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345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54千元,包括
  :
<1>車輛養護費235千元,係按機車3輛,
  每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
  者2輛,每輛每年8,500元,滿2年未滿
  4年者3輛,每輛每年25,500元,滿4年
  未滿6年者1輛,每輛每年34,000元,
  滿6年以上者2輛,每輛每年51,000元
  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119千元,係按職員11
  4人計列,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26千元。
(13)國內旅費10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
  特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
(14)特別費94千元,係按首長每月7,8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24千元,係技工工友退休退職人員
 三節慰問金,按每人每年6,000千元計列。
9,085,000 8,728,000 357,000 4.09%
2000 業務費 9,061,000 8,704,000 357,000 4.10%
2003 教育訓練費 68,000 68,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1,800,000 1,878,000 -78,000 -4.15%
2009 通訊費 557,000 557,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356,000 356,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772,000 772,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36,000 36,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100,000 100,000 0 0.00%
2051 物品 995,000 975,000 20,000 2.05%
2054 一般事務費 2,958,000 2,506,000 452,000 18.04%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45,000 445,000 -100,000 -22.47%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54,000 291,000 63,000 21.65%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26,000 526,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100,000 100,000 0 0.00%
2093 特別費 94,000 94,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24,000 24,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24,000 24,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