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5頁
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82,794,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9,36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9,342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68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
  練等經費。
(2)水電費1,978千元。
(3)通訊費557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356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其他業務租金772千元,係檔案室租金。
(6)稅捐及規費36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7)保險費100千元,係辦公房屋、車輛及志
  工等之保險費。
(8)物品1,775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275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
  ,023千元。
<3>車輛油料費409千元,係機車、中小型
  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29.00元、柴
  油每公升價格25.9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68千元。
(9)一般事務費2,103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240千元,係按員工120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137千元,係按檢
  察官7人,每人每年14,000元,職員11
  人,每人每年3,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173千元。
<4>法警制服費93千元。
<5>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90千元。
<6>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880千元。
<7>一般行政事務費490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345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401千元,包括
  :
<1>車輛養護費286千元,係按機車3輛,
  每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
  者3輛,每輛每年8,500元,滿6年以上
  者5輛,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115千元,係按職員11
  0人計列,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57千元。
(13)國內旅費10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
  特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
(14)特別費94千元,係按首長每月7,8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24千元,係技工工友退休退職人員
 三節慰問金,按每人每年6,000千元計列。
9,366,000 8,986,000 380,000 4.23%
2000 業務費 9,342,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68,000
2006 水電費 1,978,000
2009 通訊費 557,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356,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772,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36,000
2027 保險費 100,000
2051 物品 1,775,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103,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45,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01,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57,000
2072 國內旅費 100,000
2093 特別費 94,000
4000 獎補助費 24,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