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8,195,000 元()
計畫內容
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公訴以及
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官、通譯
、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1預算 | 110預算 | 110差異 | 110比例 |
|---|---|---|---|---|---|---|---|---|---|
| 02 |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26,493千元,其內容 如下: 1.兼職費180千元,係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 議委員兼職費。 2.臨時人員酬金17,942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1 ,628千元。 (2)係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 需人力費用14,708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 用觀護心理處遇師所需人力經費1,606千 元。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568千元,係尿液檢驗 鑑定費。 4.物品236千元,包括: (1)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95千元。 (2)係辦理易服社會勞動業務所需文具紙張 等購置經費1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所 需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經 費140千元。 5.一般事務費4,945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經費100千元。 (2)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100千元。 (3)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250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經費105千元。 (5)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3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 癮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 化處遇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助理員 及觀護追蹤輔導員所需人力經費4,210千 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 癮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 化處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177千元。 6.國內旅費622千元,包括: (1)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20千元。 (2)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100千元。 (3)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418千元。 (4)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 癮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 化處遇工作差旅費84千元。 |
26,493,000 | 20,116,000 | 6,377,000 | 31.70% | |||
| 2000 | 業務費 | 26,493,000 | 20,116,000 | 6,377,000 | 31.70% | ||||
| 2030 | 兼職費 | 180,000 | 180,000 | 0 | 0.00% | ||||
| 2033 | 臨時人員酬金 | 17,942,000 | 15,883,000 | 2,059,000 | 12.96%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568,000 | 2,609,000 | -41,000 | -1.57% | ||||
| 2051 | 物品 | 236,000 | 95,000 | 141,000 | 148.42%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4,945,000 | 1,009,000 | 3,936,000 | 390.09% | ||||
| 2072 | 國內旅費 | 622,000 | 340,000 | 282,000 | 82.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