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29,180,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15,141千元,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132,037千元,係職員132人
 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4,477千元,係駕駛7人及工友
 3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32,866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金
 等。
4.其他給與2,231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公
 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5.加班費20,021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6.退休離職儲金11,649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11,860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勞、健保費等。
215,141,000 204,344,000 10,797,000 5.28%
1000 人事費 215,141,000 204,344,000 10,797,000 5.28%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32,037,000 127,241,000 4,796,000 3.77%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477,000 4,200,000 277,000 6.60%
1030 獎金 32,866,000 30,632,000 2,234,000 7.29%
1035 其他給與 2,231,000 2,181,000 50,000 2.29%
1040 加班費 20,021,000 17,935,000 2,086,000 11.63%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1,649,000 10,936,000 713,000 6.52%
1055 保險 11,860,000 11,219,000 641,000 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