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5頁
預算機關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86,420,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76,436千元,其內容如下
: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116,146千元,係職員117
 人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3,917千元,係駕駛7人及工
 友3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25,350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
 金等。
4.其他給與1,510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
 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5.加班值班費12,614千元,係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
6.退休離職儲金7,419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
 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9,480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
 公、勞、健保費等。
176,436,000 173,293,000 3,143,000 1.81%
1000 人事費 176,436,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16,146,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3,917,000
1030 獎金 25,350,000
1035 其他給與 1,510,000
1040 加班值班費 12,614,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7,419,000
1055 保險 9,4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