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2,904,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檢察官依法律規定辦理一審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
行有關提起公訴與裁判等相關工作,並依職權檢察官擔任
指揮、分配檢察事務官、書記官、通譯、法警等人員分別
辦理紀錄、通譯、傳喚及提解人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可有效達成偵查犯罪目的。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3預算 | 112預算 | 112差異 | 112比例 |
|---|---|---|---|---|---|---|---|---|---|
| 02 |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2,016千元,其內容如 下: 1.臨時人員酬金5,875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867 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人 力費用2,602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用 觀護心理處遇師所需人力經費802千元。 (4)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用 觀護追蹤輔導員所需人力經費1,604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288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66 千元。 (2)尿液檢驗鑑定費2,222千元。 3.物品107千元,包括: (1)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50千元。 (2)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所需 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經費57 千元。 4.一般事務費2,563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130千元。 (2)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192千元。 (3)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97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經費100千元。 (5)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11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觀護助理員所 需人力經費1,281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152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人員所 需人力經費597千元。 (9)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相 關事務性經費經費3千元。 5.國內旅費1,183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20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210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177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410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220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74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差旅費67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差 旅費5千元。 |
12,016,000 | 10,983,000 | 1,033,000 | 9.41% | |||
| 2000 | 業務費 | 12,016,000 | 10,983,000 | 1,033,000 | 9.41% | ||||
| 2033 | 臨時人員酬金 | 5,875,000 | 4,235,000 | 1,640,000 | 38.72%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288,000 | 1,955,000 | 333,000 | 17.03% | ||||
| 2051 | 物品 | 107,000 | 106,000 | 1,000 | 0.94%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563,000 | 3,448,000 | -885,000 | -25.67%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183,000 | 1,173,000 | 10,000 | 0.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