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1頁
預算機關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19,888,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3,22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43,136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
  練等經費。
(2)水電費12,870千元。
(3)通訊費2,021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
  通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353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其他業務租金5,940千元,係辦公房屋及
  機關宿舍等租金。
(6)稅捐及規費127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7)保險費268千元,係辦公房屋、車輛及志
  工等之保險費。
(8)物品4,361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800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2
  ,060千元。
<3>車輛油料費831千元,係機車、中小型
  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1.30元、柴
  油每公升價格27.6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670千元。
(9)一般事務費9,308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1,092千元,係按員工524
  人及臨時人員22人,每人每年2,000元
  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1,021千元,係按
  檢察官61人,每人每年16,000元,職
  員等10人,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1,304千元。
<4>法警制服費394千元。
<5>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470千元。
<6>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3,372千元
  。
<7>委外業務及其他行政事務經費1,605千
  元。
<8>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50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1,270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134千元,包
  括:
<1>車輛養護費604千元,係按機車5輛,
  每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
  者4輛,每輛每年8,500元,滿2年未滿
  4年者2輛,每輛每年25,500元,滿6年
  以上者10輛,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
<2>辦公器具養護費530千元,係按職員50
  6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4,533千元。
(13)國內旅費58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
  特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
(14)運費200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
  等經費。
(15)特別費121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0,100
  元計列。
2.獎補助費9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43,226,000 42,953,000 273,000 0.64%
2000 業務費 43,136,000 42,863,000 273,000 0.64%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12,870,000 12,87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2,021,000 2,021,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353,000 395,000 -42,000 -10.63%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940,000 5,940,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27,000 127,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268,000 268,000 0 0.00%
2051 物品 4,361,000 4,329,000 32,000 0.74%
2054 一般事務費 9,308,000 8,936,000 372,000 4.16%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270,000 1,134,000 136,000 11.99%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134,000 1,123,000 11,000 0.98%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533,000 4,769,000 -236,000 -4.95%
2072 國內旅費 580,000 580,000 0 0.00%
2081 運費 200,000 200,000 0 0.00%
2093 特別費 121,000 121,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90,000 90,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90,000 9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