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52,683,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0,83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40,568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
  練等經費。
(2)水電費11,143千元。
(3)通訊費1,210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
  通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786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其他業務租金7,302千元,係辦公房屋及
  機關宿舍等租金。
(6)稅捐及規費127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7)保險費268千元,係辦公房屋、車輛及志
  工等之保險費。
(8)物品3,964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800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2
  ,222千元。
<3>車輛油料費642千元,係按機車8輛,
  每輛每月耗油量26公升,中小型車16
  輛,每輛每月耗油量139公升,按汽油
  每公升價格23.4元、柴油每公升價格1
  9.3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300千元。
(9)一般事務費8,993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812千元,係按員工406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280千元,係按檢
  察官15人,每人每年14,000元,職員2
  0人,每人每年3,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1,200千元。
<4>法警制服費253千元。
<5>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620千元。
<6>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2,648千元
  。
<7>一般行政事務費1,403千元。
<8>門禁勤務保全經費1,777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800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118千元,包
  括:
<1>車輛養護費711千元,係按機車8輛,
  每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
  者1輛,每輛8,500元,滿2年未滿4年1
  輛,每輛每年25,500元,滿4年未滿6
  年3輛,每輛每年34,000元,滿6年以
  上者11輛,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407千元,係按職員38
  8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3,586千元。
(13)國內旅費85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
  特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
(14)運費250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
  等經費。
(15)特別費121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0,100
  元計列。
2.獎補助費27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
 問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40,838,000 35,355,000 5,483,000 15.51%
0200 業務費 40,568,000 35,091,000 5,477,000 15.61%
0201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0202 水電費 11,143,000 4,476,000 6,667,000 148.95%
0203 通訊費 1,210,000 2,602,000 -1,392,000 -53.50%
0215 資訊服務費 786,000 875,000 -89,000 -10.17%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7,302,000 11,364,000 -4,062,000 -35.74%
0221 稅捐及規費 127,000 127,000 0 0.00%
0231 保險費 268,000 152,000 116,000 76.32%
0271 物品 3,964,000 4,037,000 -73,000 -1.81%
0279 一般事務費 8,993,000 7,300,000 1,693,000 23.19%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800,000 800,000 0 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118,000 1,101,000 17,000 1.54%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586,000 986,000 2,600,000 263.69%
0291 國內旅費 850,000 850,000 0 0.00%
0294 運費 250,000 250,000 0 0.00%
0299 特別費 121,000 121,000 0 0.00%
0400 獎補助費 270,000 264,000 6,000 2.27%
0475 獎勵及慰問 270,000 264,000 6,000 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