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76,247,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822,119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555,043千元,係職員590人
 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8,508千元,係駕駛12人及工
 友8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113,475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
 金及獎章之獎勵金等。
4.其他給與8,182千元,係休假補助。
5.加班費53,130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
6.退休離職儲金37,570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46,211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勞、健保費等。
822,119,000 824,240,000 -2,121,000 -0.26%
1000 人事費 822,119,000 824,240,000 -2,121,000 -0.26%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55,043,000 563,880,000 -8,837,000 -1.57%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8,508,000 8,508,000 0 0.00%
1030 獎金 113,475,000 110,590,000 2,885,000 2.61%
1035 其他給與 8,182,000 8,182,000 0 0.00%
1040 加班費 53,130,000 50,570,000 2,560,000 5.06%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37,570,000 36,299,000 1,271,000 3.50%
1055 保險 46,211,000 46,211,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