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1頁
預算機關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9,563,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一審檢察署,依法律規定辦理一審刑事案件之偵 查及執行有關提起公訴以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 指揮外,分配檢察事務官、書記官、通譯、法警等分別辦 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2,556千元,其內容
如下:
1.臨時人員酬金7,348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7
  80千元。
(2)係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
  需人力費用4,162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
  用觀護心理處遇師所需人力經費802千元
  。
(4)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
  用觀護追蹤輔導員所需人力經費1,604千
  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464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5
  9千元。
(2)尿液檢驗鑑定費2,405千元。
3.物品57千元,係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
 處遇工作所需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
 購置經費。
4.一般事務費2,229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經費50千元。
(2)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40千元。
(3)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50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經費40千元。
(5)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17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
  癮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
  助理員所需人力經費1,280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
  癮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
  化處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152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人員
  所需人力經費597千元。
(9)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
  相關事務性經費3千元。
5.國內旅費458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80千元。
(2)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11千元。
(3)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80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80千元。
(5)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135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
  癮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
  化處遇工作差旅費67千元。
(7)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
  差旅費5千元。
12,556,000 11,747,000 809,000 6.89%
2000 業務費 12,556,000 11,747,000 809,000 6.89%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348,000 5,678,000 1,670,000 29.41%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464,000 2,405,000 59,000 2.45%
2051 物品 57,000 55,000 2,000 3.64%
2054 一般事務費 2,229,000 3,113,000 -884,000 -28.40%
2072 國內旅費 458,000 437,000 21,000 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