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5頁
預算機關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20,944,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本署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6,30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36,189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41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
  練等經費。
(2)水電費8,364千元。
(3)通訊費224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4)土地租金778千元,係職務宿舍土地租金
  。
(5)資訊服務費519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6)其他業務租金14,345千元,係辦公房屋
  、機關宿舍及檔案室等租金。
(7)稅捐及規費177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8)保險費135千元,係辦公房屋、車輛及志
  工等之保險費。
(9)物品1,397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536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2
  30千元。
<3>車輛油料費531千元,係機車、中小型
  汽車、大型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2
  9.00元、柴油每公升價格25.90元計列
  。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100千元。
(10)一般事務費6,024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552千元,係按員工276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392千元,係按檢
  察官24人,每人每年14,000元,員工1
  6人,每人每年3,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95千元。
<4>法警制服費200千元。
<5>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161千元。
<6>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3,285千元
  。
<7>委外業務及其他行政事務費1,309千元
  。
<8>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30千元。
(11)房屋建築養護費309千元。
(12)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751千元,包括
  :
<1>車輛養護費481千元,係按機車4輛,
  公務汽車未滿2年者2輛、滿6年以上者
  9輛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270千元,係按職員25
  8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3)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445千元。
(14)國內旅費45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
  特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
(15)運費100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
  等經費。
(16)短程車資9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
(17)特別費121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0,100
  元計列。
2.獎補助費12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
 問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36,309,000 35,835,000 474,000 1.32%
2000 業務費 36,189,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41,000
2006 水電費 8,364,000
2009 通訊費 224,000
2012 土地租金 778,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519,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4,345,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77,000
2027 保險費 135,000
2051 物品 1,397,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6,024,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09,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751,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445,000
2072 國內旅費 450,000
2081 運費 100,000
2084 短程車資 9,000
2093 特別費 121,000
4000 獎補助費 12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