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86,959,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本署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6,03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5,904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41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
  練等經費。
(2)水電費3,116千元。
(3)通訊費224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4)土地租金778千元,係職務宿舍土地租金
  。
(5)資訊服務費459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6)其他業務租金14,441千元,係辦公房屋
  、機關宿舍、檔案室及替代役宿舍等租
  金。
(7)稅捐及規費177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8)保險費135千元,係辦公房屋、車輛及志
  工等之保險費。
(9)物品1,480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638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
  55千元。
<3>車輛油料費530千元,係按機車10輛,
  每輛每月耗油料26公升,中小型汽車1
  0輛,每輛每月耗油料139公升,大型
  汽車1輛,每輛每月耗油料190公升,
  按汽油每公升價格24.40元、柴油每公
  升價格20.4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157千元。
(10)一般事務費2,844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530千元,係按員工265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437千元,係按檢
  察官27人,每人每年14,000元,員工1
  7人,每人每年3,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95千元。
<4>法警制服費187千元。
<5>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161千元。
<6>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792千元。
<7>一般行政事務費642千元。
(11)房屋建築養護費295千元。
(12)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836千元,包括
  :
<1>車輛養護費578千元,係按機車10輛,
  每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滿6年以
  上者11輛,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258千元,係按職員24
  7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3)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398千元。
(14)國內旅費45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
  特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
(15)運費100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
  等經費。
(16)短程車資9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
(17)特別費121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0,100
  元計列。
2.獎補助費12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
 問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26,030,000 25,734,000 296,000 1.15%
0200 業務費 25,904,000 25,428,000 476,000 1.87%
0201 教育訓練費 41,000 41,000 0 0.00%
0202 水電費 3,116,000 2,466,000 650,000 26.36%
0203 通訊費 224,000 224,000 0 0.00%
0211 土地租金 778,000 778,000 0 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459,000 459,000 0 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4,441,000 14,441,000 0 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177,000 172,000 5,000 2.91%
0231 保險費 135,000 135,000 0 0.00%
0271 物品 1,480,000 1,382,000 98,000 7.09%
0279 一般事務費 2,844,000 3,120,000 -276,000 -8.85%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295,000 295,000 0 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836,000 838,000 -2,000 -0.24%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98,000 397,000 1,000 0.25%
0291 國內旅費 450,000 450,000 0 0.00%
0294 運費 100,000 100,000 0 0.00%
0295 短程車資 9,000 9,000 0 0.00%
0299 特別費 121,000 121,000 0 0.00%
0400 獎補助費 126,000 306,000 -180,000 -58.82%
0475 獎勵及慰問 126,000 306,000 -180,000 -5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