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3頁
預算機關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95,178,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940,904千元,其內
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648,426千元,係職員642
 人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11,000千元,係技工1人、
 駕駛14人及工友14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121,485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
 獎金及獎章之獎勵金等。
4.其他給與8,000千元,係休假補助。
5.加班值班費55,743千元,係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
6.退休離職儲金48,779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
 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47,471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
 公、勞、健保費等。
940,904,000 890,385,000 50,519,000 5.67%
1000 人事費 940,904,000 890,385,000 50,519,000 5.67%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48,426,000 604,601,000 43,825,000 7.25%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1,000,000 11,000,000 0 0.00%
1030 獎金 121,485,000 121,485,000 0 0.00%
1035 其他給與 8,000,000 8,000,000 0 0.00%
1040 加班值班費 55,743,000 55,743,000 0 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48,779,000 42,085,000 6,694,000 15.91%
1055 保險 47,471,000 47,471,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