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9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536,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輔助檢察業務工作之推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16,055千元,其內容如
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10,312千元,係職員9人之
 薪俸、加給等。
2.獎金2,510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獎金等。
3.其他給與128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公傷
 殘死亡慰問金等。
4.加班費1,272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5.退休離職儲金924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
 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6.保險909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健保費等。
16,055,000 18,079,000 -2,024,000 -11.20%
1000 人事費 16,055,000 18,079,000 -2,024,000 -11.2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312,000 11,712,000 -1,400,000 -11.95%
1030 獎金 2,510,000 3,132,000 -622,000 -19.86%
1035 其他給與 128,000 128,000 0 0.00%
1040 加班費 1,272,000 1,240,000 32,000 2.58%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924,000 906,000 18,000 1.99%
1055 保險 909,000 961,000 -52,000 -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