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8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9,557,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輔助檢察業務工作之推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18,079千元,其內容如
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11,712千元,係職員9人之
 薪俸、加給等。
2.獎金3,132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獎金等。
3.其他給與128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公傷
 殘死亡慰問金等。
4.加班費1,240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5.退休離職儲金906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
 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6.保險961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健保費等。
18,079,000 16,263,000 1,816,000 11.17%
1000 人事費 18,079,000 16,263,000 1,816,000 11.17%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1,712,000 10,213,000 1,499,000 14.68%
1030 獎金 3,132,000 2,993,000 139,000 4.64%
1035 其他給與 128,000 128,000 0 0.00%
1040 加班費 1,240,000 1,216,000 24,000 1.97%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906,000 817,000 89,000 10.89%
1055 保險 961,000 896,000 65,000 7.25%